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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旬阳县九届六次会议
关于将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报销的建议

所属会议: 政协旬阳县九届六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1-06-03 提案来源: 县政协办转交
是否调研: 提案类别: 民生
提 案 者: 李金波 建议承办单位: 县医保局

目前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特别是拍片、心电图、B超诊断医师更是少之甚少,旬阳21家乡镇卫生院仅2家卫生院有拍片的诊断医师,优质医疗资源往往集中在城市二级、三级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的推行,可以使优质医疗资源快捷便利下沉,惠泽基层医疗机构,但现有的医保政策对远程医疗服务项目报销政策不明晰,导致已运行的远程医疗服务受阻。


建议:一是细化远程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并纳入医保甲类报销,如拍片、心电图诊断一次应按实际开展的单个项目计费。二是为避免特需远程医疗对基本医疗保险经费造成不必要的占用,建议科学合理制定报销上限与报销比例。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刘演兵 签发日期: 2021-07-23

您提出的“关于将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报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按照安康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4月10日转发的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制定部分“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文件精神(安医保发(2020)43号),对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给予了明确规定:一是明确了纳入医保支付的范围。对互联网复诊诊查费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对互联网复诊诊查费进行了界定,即:是医疗机构依法合规通过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对患者在实体医疗机构明确诊断的常见病、慢性病的相同诊断进行复诊诊查时收取的费用,不区分医务人员职称,不得用于首诊。二是明确了收费标准。远程会诊由邀请方按照受邀方的收费标准收取,受邀方为省外医疗机构的,按受邀方地区的收费标准收取。分配比例自行协商。三是对部分“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规定了最高限价。即:互联网复诊每次二级医院6.5元、三级医院8元,远程会诊单学科会诊(副主任医师)每次二级医院145元、三级医院180元,远程双学科会诊每次二级医院,320元、三级医院400元、远程多学科会诊每次二级医院480元、三级医院600元。四是对医疗机构提出工作要求。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应以知情同意、合法合规为前提,向患者说明服务内容、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不得强行服务、强行收费。要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主动公示“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服务规范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综上所述,省市医保部门已经对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问题作出了规定,但目前仅限于“互联网复诊诊查费”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我局将高度重视您的建议,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建议反馈。省市主管部门若有新的政策出台,我们将切实抓好落实。

再次对您的建议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