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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旬阳县九届六次会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疾控体系建设的建议

所属会议: 政协旬阳县九届六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1-06-03 提案来源: 县政协办转交
是否调研: 提案类别: 民生
提 案 者: 吉鸿 建议承办单位: 县卫健局

新冠疫情发生后,加强疾控体系建设迫在眉睫。目前存在的问题有:

一、疾控体系职能弱化明显。在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时,疾控中心权责不对等,承担提出防控策略的职责,缺乏疫情处置的决策权、话语权,导致行政决策和技术策略脱节。

二、政府财政供给不足。2019年卫生投入1.86亿元,其中疾控经费844万元,仅占4.5%,“重治轻防”没有得到根本改观。部分经费源于出现疫情、灾情时的应急拨款,而非财政预算拨款。缺乏持续的不断增长的财力支持。

三、人力资源矛盾突显。一是编制短缺。县疾控中心按国家配置标准为1.8/万,应配编81名,而实际编制仅有54名。二是人才短缺。特别是复合型人才,中高级技术人才奇缺,很难招录到具有本科学历的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等专业人才。三是留人才难。近几年单位招录的本科生因待遇等原因先后辞职3名。四是待遇低下。与公务员相比无车补、职级,待遇差距明显,与医疗单位绩效工资成倍数悬殊。五是防疫津贴兑现困难。由于防疫津贴没有纳入财政核算,单位自筹,疾控中心因无资金收入无法发放。六是人才质量急需提高,人才结构不合理,断层明显。40岁以下人员占比 30% ,40-50岁人员占比 35%,50岁以上人员占比35% ,呈现老龄化趋势。


为有效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健康。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与防疫体系,强化疾控体系职能。赋予疾控机构以行政管理权,在疫情处置中有自己的决定权、处置权。充分发挥公卫应急专家组作用,杜绝不是专业的人却在做专业的事。将公共卫生、公立医院改革同时纳入新医改范畴,实现双轮驱动。

二、政府财政要不断加大对公共卫生事业、疾控机构的财政支持力度,全额安排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建议政府增加防疫经费支出的比例,确保防治经费三个提高,即:防疫经费占GDP比例、占财政支出比例、占卫生总费用比例逐年稳步提高。  

、加快规划推进县域公共卫生中心机构建设。引进先进仪器设备,开展新技术、拓宽新业务,不断提高检验检测和卫生应急能力,不断完善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疫情防控信息系统建设,切实提升应对突发重大事件应急的能力和现代化治理水平。建议继续征用事业性收费、预防性体检和卫生监测等费用。

四、优化队伍建设,提高人员待遇。科学规划机构编制,探索建立符合疾控工作需要的薪酬待遇机制和财政供养机制。把疾控纳入公务员的管理,增加车补费用,实现“同工同酬”,从工资待遇还有职业发展方面能够有所提高。增加人才培养、物资保障、科研经费等专项经费,提高公卫人员积极性,稳定疾控队伍。

五、积极探索防治结合“新路径”。结合此次重大疫情处置中的薄弱环节,以传染病防治和健康促进为突破口,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现有“大数据”平台共享运用方面探出“新路子”,使传染病的监测预警特别是新发传染病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的关口更加前移,触角更加灵敏,真正实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龚永国 签发日期: 2021-08-05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疾控体系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内容高度契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把全国疾控体系建设作为一项根本性建设来抓,加强各级防控人才、科研力量、立法等建设,推进疾控体系现代化”的要求,对推进我县疾控体系建设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结合我县实际及省市近期出台的关于疾控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文件,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我县疾控体系现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疾控体系是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2014年12月,中央编办、财政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疾控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七个方面: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疾控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在层级分工方面,明确由县级疾控机构负责重点加强辖区主要公共卫生问题的分析和诊断能力,为地方政府提出科学干预措施建议,开展必要的实验室检测,具备指导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组织协调和业务管理的能力。
       目前,我县已建立并不断完善县、镇、村三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形成了由1个疾控机构、3个县级医疗机构和21个镇卫生院构成的传染病疫情监测直报网络,建立了“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疾病预防控制联防联控机制,疾控体系和能力建设正在稳步推进,全县疾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科学防控人禽流感等重大疫情,艾滋病、结核病、麻疹等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持续维持在低流行水平,在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特别是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全县卫健系统特别是疾控机构经受住了新冠肺炎疫情的大考,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作出了积极贡献。仅用40多天时间控制了疫情的蔓延,有效防范了疫情输入传播蔓延而导致二代病例的发生。但是,回顾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暴露出我县疾控体系建设在经费投入、人才培养、设施设备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问题。
       二、关于具体建议的答复
      (一)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与防疫体系,强化疾控体系职能。
深化疾控体系改革是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审定疾控体系改革方案,亲自部署改革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2021年5月13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挂牌成立,省市县三级机构组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2020年根据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政策,公共卫生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已纳入新医改范畴。2021年,安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了《安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安医改发〔2021〕1号),文件中第一款第二条明确要求:提高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服务能力,完成国家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有关能力建设任务,在建成核酸检测实验室、完善相关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人员配备、加强能力培训和应急演练,持续提升疾病防治水平。2021年7月20日,在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孙春兰副总理明确要求,要注重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深化疾控体系改革,将“医防协同”贯穿在医改的全过程。我局将按照中省市有关精神和要求,积极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提升疾病防控能力。
       (二)政府财政要不断加大对公共卫生事业、疾控机构的财政支持力度,全额安排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县财政已对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妇幼保健院3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全额预算,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根据需求全力予以保障,做到防疫经费占GDP比例、占财政支出比例、占卫生总费用比例逐年稳步提高,因财政紧张,与实际所需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财政投入,支持公共卫生事业和疾控体系建设,不断改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三)加快规划推进县域公共卫生中心机构建设。
       1、《旬阳县卫生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列入新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楼一栋,建设面积4740平方米,新建健康科普馆一处,建设面积1650平方米,配套相关设施设备。目前,县疾控中心大楼建设项目一方面正在积极选址协商征地以满足建设所需,另一方面在进行编制项目科研、初设报告等前期准备工作,同时积极向发改部门申报项目,争取各级专项建设资金投入。待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申请政府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处理和协调项目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2、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从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卫生检测及预防性体检收费,该文件第三条规定:“取消、停征或减免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得影响依法履行职责。”2019年4月1日召开的2019年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纪要明确,从业人员体检费用由县财政安排30万元包干使用。
        (四)优化队伍建设,提高人员待遇。一是我局多次请求市、县编制部门按照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2号)、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实施办法》(陕编办发﹝2015﹞208号)要求,增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编制。二是为切实解决疾控人才短缺和人员结构不合理的现状,我局自2014年以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精神,每年为县疾控中心争取3名左右的计划数,截止2021年已招医学类本科毕业生16人,主要以检验、公共卫生、预防医学专业为主。三是与人社局、县职中联合申请继续教育培训基地,每年定期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定期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进修培训学习,提高服务能力,抓好人才培养。四是根据县人社局《关于申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紧急通知》(旬人社发〔2019〕195号)精神,结合县疾控中心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在2020年3月对县疾控中心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进行了重新核定,新设管理岗位3人,工勤岗位1人,专技岗位50人,其中高级设岗12人(比原来增加5人),中级设岗25人(比原来增加8人),初级设岗13人,从原核定的37个增加到现核定54个。解决了多年来取得职称聘不了的突出矛盾,同时也解决了专业技术人员待遇问题,让他们能安心的在现岗位工作。五是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安人社发[2020]11号)精神,2020年10月9日县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局已批复县疾控中心享受卫生防疫津贴共计67人月25740元,其中:享受二类津贴31人,每人每月450元,合计月13950元;三类津贴27人,每人每月350元,合计月9450元;四类津贴9人,每人每月260元,合计月2340元。
        (五)积极探索防治结合“新路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并将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置等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考核指标。近三年来,全县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项监测预警信息得到及时、规范、有效处置。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后,全县上下迅速行动,强化四方责任,畅通疫情预警和信息报告通道,及时、果断采取系列防控措施,联防联控机制高效运转,有效控制县内疫情扩散。一是强化新冠肺炎疫情的监测预警阵地建设,在全县建成了4个核酸实验室,定期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建成24个发热门诊(诊室),紧盯发热患者及住院病人,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二是以实现传染病网络直报、发热门诊监测网络、学生健康监测系统、药店药品销售系统、食品检验检疫系统、舆情监测系统等多部门多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为目标,推动建立新冠肺炎疫情监测数据分析预警响应信息平台,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
      虽然近年来我县疾控事业有了较大进步,但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说,仍存在不少短板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以本次疫情应对为契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决策部署,按照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决定》等文件,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加强疾控机构建设,加大人才队伍培养力度,扎实推进疾病防控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筑牢保障人民安全健康的防线。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给予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