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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
关于村级卫生医务人员待遇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

题 目: 关于村级卫生医务人员待遇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1-05-27 类 别: A
所属代表团: 赵湾代表团 领协代表: 张吉凤

村级卫生室工作人员承担着辖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工作量大、收入低且没有政府财政预算,影响镇村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建议将村级卫生室工作人员待遇提高,纳入财政预算为盼。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刘德兴 签发日期: 2021-08-18

您提出的关于“村级卫生医务人员待遇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保障村级医务人员待遇非常重要。

您的建议切合实际,反映了广大村级医务人员的共同心声,是您关心的也是我们所关心的。当前村级卫生室承担着各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业务量大,且收入偏低,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村级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保障与提高村级医务人员待遇有利于调动相关义务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村级医疗服务质量,有利于加强村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二、现行村级医务人员待遇已落实到位。

村级医务人员待遇属民生保障事项之一,需按中、省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当前中省出台涉及村级医务人员待遇的政策有两项,一是按工作量、服务质量等指标考核拨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二是按人均1.2万元拨付的村医补助(药品零差率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村医补助资金,中、省、市、县各级每年均已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且已足额拨付,有效保障了村级医务人员待遇,以后每年将同样足额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予拨付。

三、积极向上反映,争取更多政策支持。

如上所述,现行政策下,我县村级医务人员待遇已落实到位。需要您及广大村级医务人员理解的是,有政策规定的民生事项我们都会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如要提高标准或增加补助项目则需中、省出台提高标准或新增相关待遇项目政策。今后我局将会同县卫健局积极向上级反映,做好工作汇报,争取政策支持,力争对涉及村级医务人员待遇的事项逐年提标,力争上级增加新的补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