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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
关于将烟草税收全部返还镇财政刺激烟草恢复生产增收的建议

题 目: 关于将烟草税收全部返还镇财政刺激烟草恢复生产增收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1-05-27 类 别: B
所属代表团: 神河代表团 领协代表: 程丽

我县烟草种植历史达40年之久 ,是我县农民增收,脱贫致富的主导产业 ,最高峰达十万余亩, 成为西北烟草大县 ,为我县经济发展发挥不可替代的支撑作用 。由于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烟草生产受到很大冲击, 种烟主体不断在减少 ,烟草面积不断下滑 ,急需在政策上进行调整,加大投入支持力度 ,调动各方生产积极性 ,重振我县烟草生产大县雄风 。为此建议:

、将烟草税收全部返还乡镇财政,强化乡镇在烟草生产中扶持能力,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发展烟草的积极性。

二、 建议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 ,把烟草产业作为重要产业去抓 ,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力度。


、加强烟草技术人员指导优质烟草品种和先进技术推广普及力度 ,提高烟草亩均生产效益 ,促进农民增收 。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刘德兴 签发日期: 2021-08-18

您好!首先感谢你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提出的关于“将烟草税收全部返还镇财政刺激烟草恢复生产增收的建议”收悉,我局经过认真研究,现就此项议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充分调动乡镇发展烟草的积极性,县政府从2016年起根据县对镇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比例分成,纳入县对镇财政体制结算。2016-2018年县对镇财政体制烟叶税分成比例是:完成年度绩效任务内部分,县镇按5:5比例进行分成(仁河、双河、段家河、仙何按3:7),超过绩效任务部分,县镇按2:8分成。由于2017年全县烟叶税收完成仅2211万元,一度跌入低谷,2018年县委县政府号召重振旬阳烟草雄风,出台了《关于促进烤烟产业发展的通知》(旬办字〔2018〕20号)等一系列措施办法。同时在制定2019-2021年新一轮县对镇财政体制方案中,对镇烟叶税分成比例进一步提高,务烟镇完成年度绩效任务内部分县镇按4:6比例进行分成,超过绩效任务部分税收全额返还务烟镇。

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收入锐减,县乡事权财权和财力发生了重大变化,2002年对县乡财政体制进行了大调整,打破了原县乡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县财政集中财力保障镇村干部工资和日常运转。十几年来,县乡财政体制结合实际不断进行调整优化,干部工资、基层运转、基本民生得到较好保障,全县财政运行良好。从目前县镇烟叶税4:6分成来看,县级财政集中占比小,烟叶税收已向乡镇倾斜,并且超收全额返还乡镇,目的就是激励乡镇务烟积极性。县级集中一部分烟税主要原因是:近几年来我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三保”压力很大,镇村干部工资和日常运转由县级财政统一保障,上级转移支付补助一部分,本级财政还需配套一部分。

你所提的建议很好,我县将根据财政实际状况,在财政自给保障能力较好的情况下,将进一步提高对镇烟叶税收返还比例或全部返还务烟镇。

恳请你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县财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