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旬不动产登字(2021)208 号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3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旬阳不动产登记中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旬阳县党家坝政府集中办公区5号楼旬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力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宗地号 |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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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
共有/共用宗地面积 |
分摊土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分摊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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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元镇人民政府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 |
旬阳县构元镇金马塔村四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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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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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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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
宗 地 四 至 |
北:以自家滴水为界,外邻广场; 东:以自家滴水为界,外邻广场; 南:以自家滴水为界,外邻集体场地; 西:以自家滴水为界,外邻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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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归属 |
北:自有 东:自有 南:自有 西: 自有 |
旬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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