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旬不动产登字(2021)97号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1年 3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旬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旬阳县党家坝政府集中办公区5号楼旬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宗地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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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
共有/共用宗地面积 |
分摊土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分摊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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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河镇人民政府 |
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旬阳县蜀河镇高桥社区二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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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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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
宗地 四至 |
北:J1-J2以测绘界址点为准,邻高桥社区一组集体地; 东:J2-J3以测绘界址点为准,邻乡村道路控制红线; 南:J3-J4以测绘控制点为准,邻高桥社区一组集体土地; 西:J4-J1以测绘界址点为准,邻高桥社区一组集体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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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归属 |
北:自房墙外皮为界; 东:自房墙外皮为界; 西:自房墙外皮为界。 |
旬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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