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旬不动产登字(2021)230号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4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旬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旬阳县党家坝政府集中办公区5号楼旬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宗地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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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
共有/共用宗地面积 |
分摊土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分摊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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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木镇人民政府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旬阳县桐木镇松树湾四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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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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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6.63 |
509.73 |
住宅 |
宗地 四至 |
北:以实际宗地界线为界,邻林地; 东:以实际宗地界线为界,邻乡村路; 南:以实际宗地界线为界,邻乡村路; 西:以自房滴水为界,邻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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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归属 |
北:以自房墙外皮为界; 东:以自房墙外皮为界; 南:以自房墙外皮为界; 西:以自房墙外皮为界。 |
旬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3月22日- 上一篇: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2021)229号[ 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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