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旬不动产登字(2021)242号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4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旬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旬阳县党家坝政府集中办公区5号楼旬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宗地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
宗地面积 |
共有/共用宗地面积 |
分摊土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分摊建筑面积 |
||||||
|
中广核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旬阳县蜀河镇蜀河社区 |
|
7718.68 |
|
|
|
|
水库水面 |
宗地 四至 |
北:旬阳县水利局; 东:旬阳县水利局; 南:旬阳县水利局; 西:旬阳县水利局; |
|||||||||
墙体归属 |
北: 东: 南: 西: |
旬阳县不动产登记局
- 上一篇: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2021)241号[ 04-01 ]
- 下一篇: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2021)225号[ 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