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提高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见习留用率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568号)文件规定,旬阳县国桦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报了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具体情况如下:
旬阳县国桦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申报1人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经初审、复审,最终拟认定符合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条件,补贴10000.00元。
现将上述单位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拟认定及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县人社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2月6日—2021年2月12日
受理电话:7202004 7220366
附件:旬阳县2020年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拟认定花名册.xls
旬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5日
【责任编辑: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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