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6月31至2019年12月26日,对旬阳县关口镇党政领导干部周转房及公租房工程进行了结算审计。根据《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涉及工程结算造价的审核由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并依法对其审核结果承担责任。旬阳县关口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旬阳县关口镇党政领导干部周转房及公租房工程由旬发改投资〔2015〕51号文件下达立项批复。项目计划总投资186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46.08万元、市县配套69.12万元及自筹资金70.8万元。施工图由旬阳县建筑设计室设计,本次审计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框支结构、地上七层、建筑面积957.1平方米。最高限价由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旬审建〔2015〕55号审计建议书审定的最高限价1716370.21元。该工程由旬阳县关口镇人民政府委托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投标代理业务,工程于2015年8月27日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陕西康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1711846.85元,工期180天,陕西方宇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施工过程全程监理。
(二)项目实施情况
依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于2015年9月13日开工,2018年12月28日验收为合格,本次审计项目主要完成了框支结构、地上七层、建筑面积957.1平方米。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部分变更,变更的主要内容为:
1.基础设计变更签证增加项目造价107391.68元;
2.合同内变更及减少造价项目造价146411.9元;
①-1层剪力墙变更为砖墙;
②外墙面30厚EPS板变更为25厚玻化微珠保温砂浆;
③内墙乳胶漆变更为墙面王;
3.合同外结算漏报项目(人工费政策性调整及包门套)补报增加造价54582.96元。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送审造价2009302.86元,审定结算造价为1727409.59元,核减造价为281893.27元,(审减率14.06%)。
三、审计核减(增)的主要原因
1.土建基础变更工程核减造价151857.48元。
1.1、清单序号2,挖基础土方:招标工程量为89.751m³,变更后工程量为120m³,增加部分工程量综合单价审减36.64元/m³,此项审减1108.36元。(分部分项费,同下)
1.2、清单序号4,土(石)方回填(基础回填):47.419m³,经核算变更图纸工程量为43.67m³,工程量审减3.749m³,此项审减317.33元。
1.3.清单序号5,混凝土灌注桩:18根,经设计变更变为28根,扣减原招标工程量,此处审减:29107.54元。
1.4、清单序号6,混凝土灌注桩护壁:82.98m³,经核算竣变更图纸工程量为57.08m³,核减工程量70.9m³。增加工程量部分综合单价核减46.61元/m³,此项审减42723.15元。
1.5、清单序号11,桩承台基础:21.168m³,经设计变更此项去掉,审减:7874.71元。
1.6、清单序号12,垫层:招标工程量为8.085m³,变更后工程量为8.677m³,工程量核减0.008m³增加部分综合单价核增6.98元/m³,此项审增1.83元。
1.7、清单序号16,基础梁:招标工程量为13.08m³,变更后工程量为79.51m³,增加部分综合单价核减207.65元/m³,此项审减13794.19元。
1.8、清单序号31,钢筋:基础梁钢筋(10以内圆钢)招标工程量1.002T,审核工程量为0.385T,核减工程量0.617T,核减2323.38元。
1.9、清单序号33,钢筋:基础梁钢筋(10以上三级)报审工程量为12.551T,原招标工程量3.197T,审核工程量为9.657T,核减工程量2.894T,增加部分综合单价核减1242.88元/T,此项核减21785.55元。
1.10、清单序号35,现浇混凝土钢筋(φ10以内):报审工程量为7.833T,原招标工程量5.377T,审核工程量为7.832T,核减工程量0.001T,增加部分综合单价核减635.09元/T,此项核减1563.78元。
1.11、清单序号36,现浇混凝土钢筋(φ10以上):报审工程量为15.593T,原招标工程量6.756T,审核工程量为7.064T,工程量核减8.529T综合单价核减863.26元/T,此项核减38344.04元。
1.12、措施及其他项目费核增14058.22元。
1.13、税费核减6975.21元。
2.土建±0.00以上增减部分减少造价154421.99元。
2.1、清单序号7,实心砖墙:审核工程量为22.153m³,工程量核增15.864m³,审增:9229.38元。
2.2、清单序号20,直形墙:经现场勘查变为实心砖墙,审减:818.43元。
2.3、清单序号21,直形墙:经现场勘查变为实心砖墙,审减:12699.31元。
2.4、清单序号29,散水、坡道:审核工程量为3.15㎡,审减56.993㎡,审减:1876.21元。
2.5、清单序号31,钢筋(10以内圆):工程量核减0.105T,审减:395.39元。
2.6、清单序号32,钢筋(10以内三级):工程量核减0.389T,审减:1365.61元。
2.7、清单序号33,钢筋(10以上三级): 工程量核减6.045T,审减:21221.52元。
2.8、清单序号41,保温隔热墙:982.218㎡,岩棉板保温板变更为玻化微珠保温颗粒保温,工程量减少34.269㎡,综合单价核减46.46元/㎡,审减:35331.06元。
2.9、清单序号42,水泥砂浆楼地面:3:7灰土垫层变砂石垫层,综合单价核增4.31元/㎡,审增:555.91元。
2.10、清单序号43,水泥砂浆台阶面:工程量审核为17.24㎡,审增5.072㎡,审增:1081.94元。
2.11、清单序号52,墙面一般抹灰:工程量核增28.52㎡,审增:311.72元。
2.12、清单序号55,块料墙面(厨卫):工程量核减:62.789㎡,审减:5335.81元。
2.13、清单序号60,塑钢门(M2430):经现场勘查该项变更,审减:3122.9元。
2.14、清单序号62,金属卷闸门(JLM2124):经现场勘查该项变更,审减:2609.8+3808.66=6418.46元。
2.15、清单序号63,金属卷闸门(JLM2424):经现场勘查该项变更,审减:1496.87+1682.45=3179.32元。
2.16、清单序号64,金属卷闸门(JLM2724):经现场勘查该项变更,审减:3355.06+4421.4=7776.46元。
2.17、清单序号65,电子对讲门:经现场勘查该项未做,审减:2643.7元。
2.18、清单序号65,金属百叶窗(1500*800):经现场勘查该项未做,审减:3843.3元。
2.19、清单序号66,金属百叶窗(1800*800):经现场勘查该项未做,审减:3074.7元。
2.20、变更增加塑钢窗(2300*2150):1樘,审增:1120.86元。
2.21、变更增加塑钢窗(1500*1200):1樘,综合单价核减340.82元/樘,审减:340.82元。
2.22、变更增加塑钢窗(2700*2150):1樘,综合单价核减341.61元/樘,审减:341.61元。
2.23、变更增加塑钢窗(1500*1900):工程量核减1樘,综合单价核减6.78元/樘,审减:665.70元。
2.24、变更增加塑钢窗(1800*1800):综合单价核减48.92元/樘,审减:97.84元。
2.25、变更增加塑钢窗(2550*1800):2樘,审增:2078.72元。
2.26、增加防盗门(1300*2400):1樘,审增:1963.87元。
2.27、增加防盗门(1400*2400):1樘,审增:2114.94元。
2.28、增加金属卷帘门(3100*3300):1樘,审增:2640.15元。
2.29、增加金属卷帘门(2400*3300):1樘,审增:2069.81元。
2.30、增加金属平开门:工程量核增0.63㎡,综合单价核减133.1元/㎡,审增:1680.51元。
2.31、清单序号79,喷刷涂料(墙面):1748.266㎡,经现场勘查该项变更为墙面王,工程量核减34.269㎡,综合单价核减11.51元/㎡,审减:20469.00元。
2.32、清单序号80,喷刷涂料(天棚):753.478㎡,经现场勘查该项变更为墙面王,综合单价核减3.81元/㎡,审减:2870.75元。
2.33、增加屋面排水管DN110:工程量核减33.6m,综合单价核减31.37元/m,审减:2149.05元。
2.34、增加屋面排水管DN50:综合单价核减76.32元/m,审减:7860.96元。
2.35、增加木门窗套:20套,综合单价379.33元/套,审增7586.6元。
2.36、措施及其他项目费核减310861.13元。
2.37、税费核减5836.31元。
3.电气部分减少造价11706.19元。
3.1、清单序号29,吸顶灯:工程量核增49套,审增:3484.88元。
3.2、清单序号30,单管荧光灯:经现场勘查该项变更为吸顶灯,审减:764.88元。
3.3、清单序号31,双管荧光灯:经现场勘查该项变更为吸顶灯,审减:1859.2元。
3.4、清单序号32,软线吊灯:工程量核减16套,审减:440.32元。
3.5、清单序号33,防水防尘灯:经现场勘查该项变更为吸顶灯,审减:1922.2元。
3.6、清单序号34,电气配管(SC40):经现场勘查该项未做,审减:196.49元。
3.7、清单序号35,电气配管(SC32):工程量核增8.2m,审增:186.11元。
3.8、清单序号36,电气配管(SC25):经现场勘查该项未做,审减:1348元。
3.9、清单序号37,电气配管(PC25):经现场勘查该项未做,审减:378元。
3.10、清单序号38,电气配管(PC20):工程量核减162.3m,审减:1231.86元。
3.11、清单序号39,电气配管(PC16):293.5m,经现场勘查计算工程量为45m,审减:248.5m,审减:1635.13元。
3.12、清单序号40,有线电视前端箱:经现场勘查该项未做,审减:547.56元。
3.13、清单序号41,有线电视分线箱:经现场勘查该项未做,审减:73.92元。
3.14、清单序号42,网络机柜:经现场勘查该项未做,审减:457.63元。
3.15、清单序号43,户内信息箱:经现场勘查该项未做,审减:2629.25元。
3.16、清单序号44,对讲主机:经现场勘查该项未做,审减:2629.25元。
3.17、清单序号45,对讲电话机:经现场勘查该项未做,审减:1866元。
3.18、清单序号46,呼叫求助按钮:经现场勘查该项未做,审减:340.8元。
3.19、清单序号49,电气配线:工程量核减183.1m,审减:446.76元。
3.20、清单序号52,电话插座:经现场勘查该项未做,审减:363.4元。
3.21、清单序号53,网络插座:经现场勘查该项未做,审减:385.6元。
3.22、清单序号54,电视终端插座:经现场勘查该项未做,审减:580.5元。
3.23、措施及其他项目费核减2141.23元。
3.24、税费核减524.35元。
4.给排水部分减少造价10903.97元。
4.1、清单序号5,铝合金衬塑复合管(DN50):29.4m,经现场勘查该项变更为pp-r管,审减:4736.05-834.08=3901.97元。
4.2、清单序号6,铝合金衬塑复合管(DN40):12m,经现场勘查该项变更为pp-r管,审减:1591.92-250.68=1341.24元。
4.3、清单序号7,铝合金衬塑复合管(DN32):6m,经现场勘查该项变更为pp-r管,审减:691.86-102.54=589.32元。
4.4、清单序号8,铝合金衬塑复合管(DN25):6m,经现场勘查该项变更为pp-r管,审减:573.12-84.3=488.82元。
4.5、清单序号13,淋浴器:经现场勘查该项未做,审减:179.3元。
4.6、清单序号16,MF/ABC3型磷酸铵盐干粉手提式灭火器:经现场勘查该项未做,审减:480元。
4.7、措施及其他项目费核减906.7元。
4.8、税费核减488.42元。
5.人工费政策性调整核增46996.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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