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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构元镇安置房配套工程采购项目C包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04-21 17:37 来源: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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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26日,对旬阳县构元镇安置房配套工程采购项目C包工程进行了结算审计。根据《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涉及工程结算造价的审核由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并依法对其审核结果承担责任。旬阳县构元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旬阳县构元镇安置房配套工程采购项目C包工程以旬搬迁办函字【2017】4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陕南移民资金。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为移民安置房场地硬化、挡墙工程、亮化、绿化工程。旬阳县政府采购中心接受旬阳县构元镇人民政府委托对该项目进行了竞争性磋商采购,2018年11月6日最终确定陕西秦建集团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668500.00元,工期60天。

(二)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目于2018年11月10日开工,竣工日期为2019年1月9日,工程初步验收为合格,主要完成了移民安置房场地硬化、挡墙工程。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旬阳县构元镇安置房配套工程采购项目C包工程送审结算造价1071834.95元,审定造价787112.91元,核减造价 284722.04元。

三、审计核减(增)的主要原因

(一)林相一组集中点

(1)核减浆砌石挡墙13.12立方米,综合单价285.01元/立方米,分部分项工程费3739.33元。

(二)林相五组集中点(杨猛处)

(1)核减混凝土整体路面9.91平方米,综合单价70.17元/平方米,分部分项工程费695.38元。

(2)核减C25混凝土挡墙23.54立方米,综合单价407.03元/立方米,分部分项工程费9581.49元。

(三)林相五组集中点(张登芳处)

(1)核减混凝土整体路面5.58平方米,综合单价70.17元/平方米,分部分项工程费391.55元。

(2)核减C25混凝土挡墙23.60立方米,综合单价407.03元/立方米,分部分项工程费9605.91元。

(四)王河集中点(张登芳处)

(1)核减浆砌石挡墙26.35立方米,综合单价285.01元/立方米,分部分项工程费7510.01元。

(五)开花村张家下湾小配套工程

(1)核减挡墙背面填方81.00立方米,综合单价20.40元/立方米,分部分项工程费1652.40元。

(2)核减挡墙背面砂砾石回填180.00立方米,综合单价70.44元/立方米,分部分项工程费12679.20元。

(3)核减挡墙下垫层52.00立方米,综合单价406.04元/立方米,分部分项工程费21114.08元。

(4)核减成品混凝土栏杆150.00米,综合单价300.00元/米,分部分项工程费45000.00元。

(5)核减化粪池6座,综合单价9816.45元/座,分部分项工程费58898.70元。

(6)核减污水检查井2座,综合单价1803.16元/座,分部分项工程费3606.32元。

(7)核减DN32给水管240.00米,综合单价38.61元/米,分部分项工程费9266.40元。

以上项目计取措施费、人工单价调整、规费及税金后,核减造价284722.04元。




【责任编辑:徐斯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