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12月26日,对蜀河镇三官社区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四期)交钥匙工程及基础配套工程进行了结算审计。根据《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涉及工程结算造价的审核由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并依法对其审核结果承担责任。旬阳县蜀河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蜀河镇三官社区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四期)交钥匙工程及基础配套工程,以旬发改农经〔2016〕2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旬阳县蜀河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移民(脱贫)搬迁补助、小配套项目和群众自筹。该工程由陕西新陆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设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移民安置房,建筑面积12700平方米。旬审建〔2015〕9号文件审定的最高限价为27605621.45元,安康市金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过程全程监理,工程于2016年4月11日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旬阳县振旬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标价为22330000.00元,工期365天。
(二)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目于2016年4月25日开工,2017年4月25日竣工,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工程在实施工程中发生了部分变更,变更主要内容有:
1.4#、5#、6#、7#、8#、9#未计入结算,减少造价11203261.61元;
2.1#、2#、3#增加造价4527160.35元(增加36套房屋、材料调差、人工费调差);
3.基础设施增加354518.35元(增加挡墙工程、材料调差、人工费调差);
报送结算总造价16008417.09元。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工程报送结算造价16008417.09元,审定结算造价 13712593.19元,核减造价2295823.90元。
三、审计核减(增)的主要原因
(一)材料调差项目,核减56597.70元。
送审材料调差440043.83元,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2016.4.18日签订的补充协议进行调整,调差383446.13元,核减56597.70元;
(二)人工费调差项目,核减254758.45元。
(三)挡墙工程,核减82580.19元。
1.PVC排水孔核减66.60米,综合单价18.7元/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1256.74元;
2.核减反滤层11.74立方米,综合单价108.08元/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1267.78元;
3.核减土方回填56.71立方米,综合单价8.75元/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496.21元。
4.核减人工费、材料调差,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79559.46元。
(四)基础配套工程,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323473.98元,取费后核减625217.43元。
1.核减老安置楼前场地硬化27.5平方米,综合单价89.43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2459.33元;
2.铺设透水砖26.39平方米,套取定额重复,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9069.98元;
3.核减上院场地硬化114.37平方米,综合单价160.54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18360.96元;
4.核减6#、7#楼通道硬化12.56平方米,综合单价160.56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2016.63元;
5.核减雨水管道砼C20埋管76.44立方米,综合单价341.11元/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26074.45元;
6.核减混凝土管道190.18米,综合单价108.31元/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20598.40元;
7.YJV22 3*185+1*95电力电缆,送审综合单价572.44元/米,核定综合单价473.18元/米,差价99.26元/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13350.47元;
8.栽植8公分桂花树,送审综合单价1240.73元/株,核定综合单价890.73元/株,差价350元/株,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5950.00元;
9.砂砾石回填送审工程量16225.91立方米,送审单价109.00元/立方米,原合同工程量为6000立方米,超出合同工程量15%以外的工程量,重新组价为84.81元/立方米,差价24.19元/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225593.76元;
(五)1#楼土建工程,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285246.06元,取费后核减389978.71元。
1.核减240厚空心砖墙32.48立方米,综合单价369.56元/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12003.31元;
2.核减120厚空心砖墙14.92立方米,综合单价379.73元/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5665.57元;
3.核减构造柱83.26立方米,综合单价366.45元/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30510.63元;
4.核减矩形柱0.81立方米,综合单价379.84元/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307.67元;
5.核减基础梁6.89立方米,综合单价389.21元/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2681.66元;
6.核减C30直形墙1.59立方米,综合单价389.21元/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618.84元;
7.核减C30直形墙7.06立方米,综合单价389.21元/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2747.82元;
8.核减C35直形墙3.15立方米,综合单价379.85元/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1196.53元;
9.核减C35直形墙0.77立方米,综合单价379.84元/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292.48元;
10.核减有梁板9.81立方米,综合单价389.21元/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3818.15元;
11.核减屋面上人孔0.36立方米,综合单价366.45元/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131.92元;
12.核减散水49.37平方米,综合单价59.51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2938.01元;
13.核减坡道18.48平方米,综合单价61.86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1143.17元;
14.核减现浇混凝土钢筋Φ10以内5.45吨,综合单价5085.59元/吨,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27716.47元;
15.核减现浇混凝土钢筋Φ10以上6.95吨,综合单价4872.38元/吨,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33863.04元;
16.核减外墙外保温685.02平方米,综合单价156.01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106869.97元;
17.核减防滑地砖楼面220.42平方米,综合单价105.22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23192.59元;
18.核减地砖楼面233.07平方米,综合单价7.31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1703.74元;
19.核减水泥砂浆踢脚线77.49平方米,综合单价36.57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2833.81元;
20.块料墙面1035.17平方米,核减抹灰层7.73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8001.86元;
21.核减天棚抹灰521.57平方米,综合单价12.66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6603.08元;
22.核减抹灰面油漆521.57平方米,综合单价17.06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8897.98元;
23.核减空调格栅91.17平方米,综合单价99.99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9116.09元;
24.增加砖砌女儿墙14.02立方米(外侧刷漆、内侧水泥砂浆抹面),核增分部分项工程费9190.94元。
(六)1#电气工程,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21343.71元,取费后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28651.79元。
1.核减一位单控开关22.00套,综合单价15.97元/套,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351.34元;
2.核减三位单控开关4.00套,综合单价19.10元/套,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76.40元;
3.核减声光控延时开关2.00套,综合单价24.14元/套,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48.28元;
4.核减暗装普通插座40.00套,综合单价18.1元/套,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736.40元;
5.核减空调插座292.00套,综合单价21.78元/套,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6359.76元;
6.核减洗衣机插座4.00套,综合单价24.53元/套,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98.12元;
7.核减卫生间插座4.00套,综合单价24.53元/套,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98.12元;
8.核减热水器插座4.00套,综合单价24.53元/套,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98.12元;
9.核减厨房插座8.00套,综合单价20.45元/套,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163.60元;
10.核减油烟机插座4.00套,综合单价20.45元/套,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81.80元;
11.核减PVC32电气配管49.29米,综合单价10.85元/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534.80元;
12.核减PVC20电气配管402.00米,综合单价9.04元/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3634.08元;
13.核减PVC16电气配管194.57米,综合单价8.55元/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1663.57元;
14.核减BV-2.5电气配线583.71米,综合单价2.32元/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1354.21元;
15.核减BV-4电气配线1206.00米,综合单价2.96元/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3569.76元;
16.核减BV-16电气配线105.00米,综合单价9.95元/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1044.75元;
17.核减白炽灯42.00套,综合单价12.1元/套,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508.20元;
18.核减弱电多媒体箱4.00套,综合单价230.60元/套,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922.40元;
(七)1#楼给排水工程,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180.56元,取费后核减260.75元。
1.核减水龙头4.00个,综合单价4.90元/个,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19.60元;
2.核减地漏8.00个,综合单价20.12元/个,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160.96元。
(八)2#楼核减428889.44元(核减项同1#楼)。
(九)3#楼核减428889.44元(核减项同1#楼)。
以上项目计取措施费、人工单价调整、规费及税金后,核减造价2295823.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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