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12月26日,对蜀河镇吕关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二期)基础配套工程进行了结算审计。根据《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涉及工程结算造价的审核由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并依法对其审核结果承担责任。旬阳县蜀河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蜀河镇吕关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二期)基础配套工程,以旬搬迁办函〔2017〕7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旬阳县蜀河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移民搬迁补助与群众自筹。该工程由陕西建材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设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移民安置房7200平方米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最高限价由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旬阳县财政资金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最高限价为12349587.22元,安康市金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过程全程监理,工程于2018年3月15日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陕西江森源实业有限公司,中标价为11725600.00元,工期360天。
(二)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目于2018年4月1日开工,2018年9月30日竣工,工程初步验收合格。主要完成了12栋安置房建筑装饰及安装工程及室外附属设施工程,其中12栋安置房为陕南移民搬迁工程,未计入本次结算造价。室外配套设施工程在实施工程中发生了部分变更,增加造价1850915.71元,变更主要内容有:
室外场地砂石料回填增加1080313.18元,铺设透水砖增加66789.77元,道路、栏杆及场地硬化增加193801.50元,100m3钢筋砼化粪池增加110264.27元,砼挡墙增加214272.75元,室外绿化工程增加166831.50元。
报送结算总造价2987087.65元。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工程报送结算造价2987087.65元,审定结算造价2277075.81元,核减造价710011.84元。
三、审计核减(增)的主要原因
(一)公厕工程,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3538.26元,取费后核减4211.13元。
1.核减室外平台4.26平方米,综合单价164.30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699.92元;
2.核减厕所胶合板隔断12.87平方米,综合单价86.49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1113.13元;
3.核减镜前灯1套,综合单价37.71元/套,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37.71元;
4.核减大便器6套,综合单价163.71元/套,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982.26元;
5.核减小便器3套,综合单价235.08元/套,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705.24元;
(二)签证增加工程,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459119.07元,取费后核减705800.71元。
1.砂砾石换填10242.85立方米,送审综合单价105.47元/立方米,核定综合单价65.91元/立方米,差价39.56元/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405206.75元;
2.核减混凝土道路195.30平方米,综合单价91.77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17922.68元;
3.核减场地硬化115.04平方米,综合单价68.87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7922.80元;
4.透水砖铺贴472.48平方米,送审综合单价141.36元/平方米,核定综合单价88.09元/平方米,差价53.27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25169.01元;
5.侧石(房前铺贴)285.50米,送审综合单价37.56元/米,核定综合单价27.41元/米,差价10.15元/米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2897.83元;
以上项目计取措施费、人工单价调整、规费及税金后,核减造价710011.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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