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26日,对旬阳县构元镇集镇移民(脱贫)搬迁安置区1#、2#楼工程进行了结算审计。根据《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涉及工程结算造价的审核由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并依法对其审核结果承担责任。旬阳县构元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以旬搬迁办函字【2017】4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陕南移民资金,工程由旬阳县建筑设计室设计,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为1#、2#楼建筑装饰工程。最高限价由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旬审建【2017】71号文件评审的最高限价为5426870.37元。陕西安康市长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过程全程监理。工程于2017年7月26日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陕西秦建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5154000.00元,工期330天。
(二)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目于2017年8月开工,竣工日期为2018年6月,工程初步验收为合格,主要完成了建筑装饰工程。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部分变更,增加造价382767.01元,主要是合同内土建增加66155.82元,合同外电气增加26616.77元,合同外三通一平增加145952.41元,合同内材料调差增加144042.01元。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旬阳县构元镇集镇移民(脱贫)搬迁安置区1#、2#楼工程送审结算价5536767.01元,审定造价5253151.54元,核减造价283615.47元。
三、审计核减(增)的主要原因
1.工程量不实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93840.11元
(1)1#楼核减清单49块料台阶面59.72平方米,单价111.45元/平方米,分部分项工程费6655.79元。
(2)2#楼核减清单52块料台阶面95.84平方米,单价111.45元/平方米,分部分项工程费10681.37元。
(3)1#楼核减清单53卫生间天棚抹灰102.56平方米,单价13.27元/平方米,分部分项工程费1360.97元。
(4)2#楼核减清单56卫生间天棚抹灰142.98平方米,单价13.28元/平方米,分部分项工程费1898.77元。
(5)1#楼核减清单54其余房间天棚抹灰1092.61平方米,单价13.27元/平方米,分部分项工程费14498.93元。
(6)2#楼核减清单57其余房间天棚抹灰2158.64平方米,单价13.27元/平方米,分部分项工程费28645.15元。
(7)1#楼核减电气工程清单25SYKV-75-7电气配线16.20米,单价3.86元/米,分部分项工程费62.53元。
(8)1#楼核减电气工程清单26SYKV-75-9电气配线10.30米,单价4.21元/米,分部分项工程费43.36元。
(9)1#楼核减电气工程清单27SYKV-75-5电气配线709.80米,单价2.81元/米,分部分项工程费1994.54元。
(10)1#楼核减电气工程清单28RVB-2*0.5电气配线337.20米,单价2.84元/米,分部分项工程费957.65元。
(11)1#楼核减电气工程清单31超五类UTP非屏蔽双绞线122.40米,单价2.84元/米,分部分项工程费347.62元。
(12)1#楼核减电气工程清单32电话终端插座60个,单价16.02元/个,分部分项工程费961.20元。
(13)1#楼核减电气工程清单34电视终端插座60个,单价16.02元/个,分部分项工程费961.20元。
(14)2#楼核减电气工程清单29SYKV-75-12电气配线10.30米,单价5.37元/米,分部分项工程费55.31元。
(15)2#楼核减电气工程清单30SYKV-75-9电气配线27.90米,单价4.22元/米,分部分项工程费117.74元。
(16)2#楼核减电气工程清单31SYKV-75-7电气配线32.40米,单价3.86元/米,分部分项工程费125.06元。
(17)2#楼核减电气工程清单32SYKV-75-5电气配线861.00米,单价2.81元/米,分部分项工程费2419.41元。
(18)2#楼核减电气工程清单33RVB-2*0.5电气配线494.40米,单价2.81元/米,分部分项工程费1404.10元。
(19)2#楼核减电气工程清单36超五类UTP非屏蔽双绞线231.00米,单价2.84元/米,分部分项工程费656.04元。
(20)2#楼核减电气工程清单37电话终端插座84个,单价16.02元/个,分部分项工程费1345.68元。
(21)2#楼核减电气工程清单39电视终端插座84个,单价16.02元/个,分部分项工程费1345.68元。
(22)核减进场路路基回填碾压178.50立方米,单价96.93元/立方米,分部分项工程费17302.01元。
2.工程计价不合理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127112.72元。
(1)1#楼清单序号60外墙真石漆实际施工为涂料1195.25平方米,核减差价44.48元/平方米,分部分项工程费53164.72元。
(2)2#楼清单序号60外墙真石漆实际施工为涂料1662.50平方米,核减差价44.48元/平方米,分部分项工程费73948.00元。
以上项目计取措施费、人工单价调整、规费及税金后,核减造价283615.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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