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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旬阳县陕西中科纳米公司环保措施不到位)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1-01-15 16:31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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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0]6号)文件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旬阳县陕西中科纳米公司环保措施不到位,群众反映受环境污染问题。

二、整改目标:有效解决群众反映臭气、噪声扰民等问题。

三、整改措施:煤气发生炉改为清洁能源等措施。

四、整改时限:2020年12月30日前。

五、完成情况:

1.针对反馈中存在恶臭的问题:公司已于2016年10月进行“煤改气”工作,淘汰煤气发生炉,2017年3月底施工到位,4月份开始使用天然气作为热源,淘汰了原煤气发生炉,恶臭气味得到彻底解决。

2.针对反馈中噪音问题:对闪焙工序2号132KW引风机采用隔音板房隔离,已于2017年1月20日完成整改。

3.针对反馈中的振动问题:公司与村民鲁芳西协商,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将该居民住房租赁做为我公司库房使用,租金供该村民在其他地方租房居住。

4.有资质单位对中科纳米公司污染治理前后变化情况进行了现状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专家组意见为企业环保现状及所涉及信访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

2021年1月14日


【责任编辑:邓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