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扶贫产品认定的公示
为做好扶贫产品认定工作,根据旬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扶贫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旬脱贫办函﹝2020﹞16号)要求,县脱贫办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税务局等部门对我县符合申报条件的扶贫产品及市场主体进行了认定和审核,现将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0年10月25日— 2020年10月31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办联系。
电话:0915—7202882。
附件:第二批.xlsx
旬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0月24日
【责任编辑:扶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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