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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旬阳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规范县城区摩托车、电动车停放的建议

所属会议: 政协旬阳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0-08-03 提案来源: 原创
是否调研: 提案类别: 民生
提 案 者: 康江 建议承办单位: 县住建局

近年来,我县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摩托车、电动车已成为群众生产生活的主要交通工具,县城区摩托车、电动车保有量较大,但随之而来摩托车、电动车占道停放、乱停乱放等现象比比皆是,即影响了人行道通行,也有损旬阳城市形象。

建议:1、增设摩托车、电动车停车位,保持有序停放,禁止占用人行道;2、要求沿街店面(单位)应当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规定,禁止摩托车和电动车在责任区内乱停乱放;3、依法对摩托车、电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进行处罚。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旬阳县住建局 签发日期: 2020-08-03

摩托车、电动车规范停放关系百姓方便出行,关系市容整洁有序,是我局城市管理重点工作之一,也是我县文明县城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执法大队联合交警部门开展人行道停放车辆整治专项行动18次,共教育劝导2546人次,处罚处理违规停放摩托车、电动车113辆(拖移僵尸车23辆)。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整治和宣传力度,严厉打击长期随意占用人行道乱停放的僵尸车及停死车、死停车的现象,我局由执法大队安排管理人员对县城区重点路段和市民较集中的公园广场节点及时劝导纠正,确保人行道畅通,市容规范有序。同时,我局将利用网络媒体、电视台广泛宣传,提醒广大市民自觉规范停放行为,提高市民自觉规范停车意识。

目前,县城区摩托车、电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数量大,车辆机动性和灵活性强,随意停放随处可见,面对日益增加的车辆,受我县地理条件限制,管理难度大,靠单一的执法力量很难在短时间内彻底规范到位。加之,我县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三定方案已明确,并且车辆乱停乱放属于交警部门的管理主责工作。仅通靠我局单一的执法整治方式难以达到预期效果。但是,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我县城区道路实际,进一步合理划设摩托车、电瓶车的临时停车位,也恳请各委员向上级争取数字化城管在旬阳早日实现。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