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旬阳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清理利用公共财政资金租房的建议
所属会议: | 政协旬阳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 提案来源: | 原创 |
是否调研: | 是 | 提案类别: | 民生 |
提 案 者: | 吴家顶 | 建议承办单位: | 县财政局 |
由于县财政困难,财力有限,所以必须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有必要对占用公共财政资金租房进行一次清理,非紧急、必须一律不得利用公共财政资金租房。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 旬阳县财政局 | 签发日期: | 2020-07-31 |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利用公共财政资金租房的建议》收悉, 感谢您对财政资源配置提出了很好意见。现答复如下:
由于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及上级关于便民服务要求等原因, 目前,我县利用公共财政资金租用办公用房的单位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 法大队、县文化馆等单位,房屋年租金共计 160 万余元,对于我县日益紧张的财政形势来说的确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县行政审批 服务局租期三年,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到期;县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租期一年,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租期三年,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到期,目前继续租用;县文化馆租期一年,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另外,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按照上级创建工作 要求免费使用了滨河公园部分商房。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抓紧与县“清房办”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沟通衔接,加快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工作职责, 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的规定从严控制利用公共。
财政资金租赁办公用房情况,确保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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