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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旬阳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制定腾退旧宅处理措施的建议

所属会议: 政协旬阳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0-07-28 提案来源: 原创
是否调研: 提案类别: 脱贫攻坚
提 案 者: 罗梅 建议承办单位: 县搬迁办

“十三五”以来,我县共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3664户42762人。按照扶贫搬迁政策,凡享受了扶贫搬迁资金补贴的,旧宅必须腾退,除连体房、传统村落、申报了旅游示范村并经研判有保留价值的房屋外,全部拆除。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截止2019年底80%的旧宅已腾退到位。

大量腾退出来的旧宅如果不能加以利用,不但影响了村容村貌,而且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如何有效处理腾退的旧宅,建议:

1、对旧房已经拆除到位的,根据“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原则,迅速确权发证,复垦到位。

2、对有利用价值、无法拆除暂时保留收归村集体的旧房,在不破坏村上后续整体规划并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村民大会商定好租金,租给村民使用。既解决了村民生产用房不足的问题,又使要保留的房屋得到维修维护,同时还能增加村集体收入。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旬阳县自然资源局(搬迁办) 签发日期: 2020-07-28

首先感谢您对易地扶贫搬迁旧宅腾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旬阳县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中提案《关于制定腾退旧宅处理措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旧房已经拆除到位的,我县移民搬迁旧宅腾退项目在设计阶段就遵循“宜耕则耕、宜林则林” 原则,并于2月底已给各镇下发关于切实加快易地扶贫搬迁旧宅腾退复垦工作的通知,督促各镇严格按照县上实施方案加快项目组织实施进度,县上4月份组织第三方验收单位对全县21个镇旧宅腾退复垦项目及增减挂钩进行验收,目前已完成17个镇,对复垦达不到标准的地块要求各镇尽快整改到位。县上验收合格后申请市级终验、省级核查,复垦项目终验后建立复垦台账,指标用于陕南移民搬迁用地指标偿还,包装的增减挂项目可以省域内流转交易。为规范易地搬迁户土地权属和房屋产权及复垦后土地后期管护我办去年9月下发各镇关于尽快推进易地搬迁旧宅腾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新增耕地以村为单位与镇上签订旧宅基地腾退项目复垦耕种管护协议,确保耕种、不撂荒。

二、对我县政策保留户暂缓腾退的旧房,我办印发了《旬阳县易地扶贫搬迁旧宅腾退政策保留用房和连体房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明确政策保留房的适应范围、收回程序、产权办理、资产管理等政策。安康市自然资源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易地扶贫搬迁旧宅腾退复垦相关工作的通知》安自然资办发2020〔106〕号文件,我办转发要求各镇依照安康市易地扶贫搬迁旧宅腾退复垦规范管理明细表完善旧宅腾退信息档案资料,确保旧宅腾退工作账实相符、逻辑合理;严格执行腾空、收回的程序,将安全住房收回集体,用作生产用房或仓库、周转房,发挥旧宅利用价值,同时建立镇村政策保留户原旧房管理台账;对不安全住房和无利用价值的旧房做到应拆尽拆。

感谢您对易地扶贫搬迁旧宅腾退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了解全县移民搬迁工作更多信息,请来函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