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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关于持续加强对县城小区车辆乱停乱放管理的建议

题 目: 关于持续加强对县城小区车辆乱停乱放管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0-06-16 类 别: 城镇建设
所属代表团: 甘溪代表团 领协代表: 王孔均

随着陕南移民搬迁政策的落实,城镇小区人口激增,交通工具普及家家户户,然而城镇小区配套设施依旧不健全,经常出现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车等在人行道乱停乱放现象。虽然小区物业和交管部门采取了一定的管理措施,但仍存在管理持续性差问题,特别在城区康花园河堤、102及211国道通往县城路段、小河北加油站-小河北路段、丽都小区、高家沟、涧沟等地段时常出现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极易造成城区环境面貌差、行人出行不便等问题。因此,建议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对城镇小区车辆乱停乱放的管理。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签发日期: 2020-08-31

一、领导重视。根据旬政办函〔2020〕47号文件精神,我办迅速成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平安建设工作组开展日常办公的 “两案”办理领导工作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分管领导负责建议办理具体事宜,其他工作组密切配合的工作专班。根据您提出的建议,单位主要领导带领班子成员第一时间深入城区各个小区实地调研,安排城区六大片区督导组对县城所有小区进行详细摸底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有针对性的“两案” 办理方案,并及时召开会议落实推进此项工作。

二、夯实责任。根据我办出台的“两案”办理实施方案,分别召开专题会议三次,一是将各项任务以书面函的形式交办相关单位,做到任务到单位到人。二是落实具有操作性的指导方案,依据排查的问题清单,对于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交办住建局落实管理;对于无物业管理的小区落实城关镇督促社区加强管理,积极推行基层自治和社会化市场运作模式加强老旧小区停车改造,最大限度的促进小区规范停车。无条件采取商业收费模式的小区安排各片区采取施划停车位和道路标线,规范停车。三是协调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物业公司加强县城小区乱停车开展综合整治活动,确保车辆出行方便、确保道路畅通。

三、成效显著。根据我办制定的两案办理方案,开展此项工作实施三步走完成,一是问题交办,二是检查督导,三是成效考核,目前,根据我办督导检查的结果看,县城小区的车辆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城共有小区共256个,其中有条件推行基层自治模式采取停车收费自主经营(自主收费、自主管理、自助服务)的小区65个,城区六个社区具备收费停车的小区全部落实到位。地产开发的商业小区共13个,目前,对于配套实施到位的小区已全部对外开发、规范停车,对于无配套停车建设的小区安排物业公司联合交警、消防规范停车,这样既满足了小区自身业主的停车问题,也大大缓解了社会停车问题。对于城区没有条件采取停车收费的178个老旧小区,我办自去年以来均已安排城关镇督促各社区开展综合整治,对于有条件停放车辆的封闭小区已安排施划停车位,在保障消防畅通的情况下适度安排规范停车位,此项工作已全面完成。对于城区道路乱停车问题,我办还安排交警部门开展长期综合整治,目前仍在持续开展整治当中。

总之,关于持续加强对县城小区车辆乱停乱放管理的建议我办已做了大量工作,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办将充分发挥单位职能,将持续开展系列综合整治活动,力争在治理县城停车难、乱停车问题上取得根本改观,也敬请各位代表对我们的工作监督,对于您的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及时采纳和改正,直至您对我们工作满意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