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统计局
旬阳县第四次全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668个,从业人员595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25.9%和104.5%。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15.3%,零售业占84.7%。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16.0%,零售业占84.0%(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企业法人单位0.6%,有限责任公司占3.4%,私营企业占93.7%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2942.2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102.8%。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150.8万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5791.4万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2.5%和119.7%。负债合计33278.4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1347.3万元(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92个,从业人员147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00.0%和255.6%(详见表4-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404.82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193.9%。负债合计6885.13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485.34万元(详见表4-5)。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35个,从业人员193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70.0%和48.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5.2%,餐饮业占74.8%。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0.9%,餐饮业占69.1%(详见表4-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内资企业中,有限责任公司占 5.2%。私营企业占94.8%。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37688.7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104.8%。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17587.8万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100.9万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86.2%和30.5%。负债合计10209.2万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77887.9万元(详见表4-8)。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4个,从业人员33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300%和1590%(详见表4-9)。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807.72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363.5%。负债合计582.10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931.17万元(详见表4-11)。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67个,比2013年末增长71.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3个,物业管理企业38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个,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11.5%、增长280.0%和50.0%。
2018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1360人,比2013年末增长60.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736人,物业管理企业542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8%、401.9%和275.0%(详见表4-1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218223.04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20.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96567.93万元,物业管理企业10804.26万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920.04万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1%,386.9%和1294.0%。负债合计160238.21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9884.26万元(详见表4-13)。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28个,从业人员477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388.9%和2254.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7.17%,商务服务业占92.8%。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9.4%,商务服务业占90.6%(详见表4-1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4039.52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5747.2%。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462.40万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5577.12万元。负债合计53090.20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2423.99万元。(详见表4-15)。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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