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安财社[2019]191号)及《关于印发<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财社发〔2017〕19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程显珍等548人向我局申报了转移就业交通补贴资料,共计159498.00元。现将转移就业交通补贴拟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县人社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6月4日-6月8日
受理电话:7202004
2020年6月4日
【责任编辑:县人社局】
- 上一篇:2020年旬阳县第三批培训需求清单[ 05-25 ]
- 下一篇:关于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公示[ 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