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旬阳市人民政府> 网站专题> 重点民生服务> 就业服务> 正文详情

关于转移就业交通补贴的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04 11:20 来源:
字体调节: A+ A- 操作:

根据安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安财社[2019]191号)及《关于印发<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财社发〔201719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程显珍等548人向我局申报了转移就业交通补贴资料,共计159498.00元。现将转移就业交通补贴拟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县人社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064-68

受理电话:7202004

附件:旬阳县拟享受转移就业交通补贴人员花名册

 

                        202064

【责任编辑: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