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背景
旬阳县2017年被列为国家(第四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2019年3月通过了省商务厅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后获得后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为规范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依据《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陕商函〔2017〕551号)要求,以及省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此实施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内容分五部分,重点是第二部分。主要包括:
(一)着力促进农产品上行。提出了带动产业和平台搭建建设要求;
(二)巩固提升示范县基础建设。公共品牌推广使用,地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的运营维护,构建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 继续实施电子商务培训,2020年再培训1500人次以上。提出培训跟踪服务率达100%;
(三)增强物流基础建设及运营服务能力。扩大县级物流中心功能和镇村物流体系布局,建设规范稳固的物流快递收发站点,建立物流信息数据应用共享服务平台。进一步规范我县快递纸箱,提升品牌形象,针对快递到村和村到县城进行补贴,确保县境内双向高效限时送达。
(四)提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及站点运营能力。培育可持续发展内生动力,开发旬阳县电商新产品,提升服务站点运营能力;
(五)强化电商宣传。通过不同形式活动开展,树立典型、宣传典型,不断壮大电商市场主体,促进县域电商健康发展。
三、实施期限
2020年元月1日-2021年6月30日
四、措施效果
(一)强化资金保障。示范县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农产品上行、电商孵化运营、电商宣传和电商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审核通过后,严格按照计划执行。项目建成后,由县经贸局牵头组织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验收。
(二)严格绩效考核。加强对项目承接单位的绩效评价,对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解除合作协议并实行追偿。
(三)强化组织领导。县电子商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发挥职能作用,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问题,推动产业与电商协同发展。
(四)推进政务公开。在县政府网站及时公开综合示范县工作方案、决策过程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定期公布项目建设进度。为了量化建设内容,细分工作要求,按照项目内容制定了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要求和资金概算表 。
《方案》中五项重点工作项目都已基本启动,部分项目内容正在启动招标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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