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财社发〔2017〕195号)文件要求,经单位及个人申请,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初审,拟给予发改局等2家单位社会保险补贴66248.16元,吴勇等24名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89249.16元,共计155497.32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县人社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4 月28日-2020年 5月7日
监督电话:7202004
2020年4 月27日
【责任编辑: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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