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安康市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精神要求,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为我县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依法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制定出台了《政府工作规则》《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决策听证办法》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要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坚持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合法性审查三个环节,做到情况不明不决策、未经专家论证不决策、未进行民主讨论不决策、不符合法定程序不决策,确保行政决策合法有效。各镇各部门在决策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实行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继续推行行政决策法制先行,县政府在国有资产处置、重大招商、城市建设等重大行政决策前,均交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严控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继续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2018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31件,作出书面审查意见书31件, 9件规范性文件在县政府法制办进行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专栏统一公布。同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8〕195号)要求,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18年6月30日前发布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审查规范性文件89件,其中继续有效38件,需要修改的12件,失效12件,废止27件。
(三)不断完善规范行政裁量权。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开展规范行政裁量权检查的通知》(安政办函〔2018〕125号)要求,印发了《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检查工作的通知》(旬政办发〔2018〕118号)对我县规范行政裁量权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根据“权限法定化、职责明晰化、程序合法化、行为规范化”的执法工作总体要求,对20各行机关裁量权进行了梳理,共梳理出各部门负责实施的法律74部、法规96部、规章91部、地方性法规23部,分别按照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等5个档次,全部职权经细化量化后划分为5320个处罚格次。
(四)深入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开展委托乡镇政府执法。推进综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基本实现行政裁量依据制度化,行政裁量行为规范化。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逐步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
(五)建立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对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严格审计监督,实现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
(六)全面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建立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按照省市的统一要求,在21个镇和26个部门组织开展了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共建立政府部门权力事项3896项、公共服务事项127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104项、职责边界93项,建立镇级权力事项33项、公共服务事项16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项,率先在陕西省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一发布平台进行了发布。同时,建立了投诉举报、监督问责和定期通报三项机制,充分发挥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办事的作用。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实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部门职责调整等及时修改完善。
(七)扎实推进“放管服”及商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以建设规范化政务中心为目标,整合行政审批事项,创新业务运行机制,提升综合服务水平,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了政务中心的整体升级和跨越式发展。对各项行政审批运行时效进行了压缩,使流程优化整体提速30%以上。加强镇、村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目前,进厅单位24个,进厅事项230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实行简易退市制度,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探索实行“多证合一”。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建立信息公示、随机抽查、防范化解风险等协同监管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违法失信惩治力度。
(八)切实抓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件(含上期结转3件),审结17件。其中维持16件,终止2件,驳回申请1件,正在审理1件。同时积极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出庭应诉6件,均被法院予以维持。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听证制度。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建立“三调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做好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协调,有效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
(九)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组织全县行政执法单位,通过自查自评、县法制办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县14个行政执法单位的1869件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其中县政府法制办抽调专人随机抽取行政许可类8卷,行政处罚类19卷进行重点评查。经过评查,27卷均为合格卷,合格率为100%。评查结束全县进行通报并运用到考核当中,有效的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十)持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印发了《关于设立县政府法律顾问室的通知》,并按照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工作方式制定了《通博游戏 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印发了《关于填报全县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有关情况的通知》。目前,全县共有45个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并在法制办备案,对全县政府法律顾问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县、镇两级政府法律顾问网络,实现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全覆盖。同时,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等各类涉法事务,协助县政府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十一)健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掌握社会矛盾线索。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建立协商沟通机制,倾心听取群众诉求,落实社会救济救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设置行政复议专职人员。建立行政复议应诉专家咨询机构,提高办案质量。完善行政裁决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明确行政裁决主体和适用范围。健全行政调解制度,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 织网络,充分发挥村(居)等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作用。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推行“阳光信访”模式,规范网上信访业务的受理办理,实现信访事项处理全过程公开。
二、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凝神聚力,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力争在以下几方面取得工作实效。
(一)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纲要》的具体措施,明确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任务,以及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配套制度措施,确保《纲要》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按照《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着力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平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的要求,建立全县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系统,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防止了公权力的滥用,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三)加强对政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把关。进一步加强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强化制度建设,严把法律关,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严格按照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利用法律顾问的专业特长,加强对政府涉法事务、政府重大决策等事项的法律服务。
(四)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案卷评查工作机制,通过采取集中评查与自查相结合、不定期巡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以案说法与专家点评相结合等形式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以查问题、理程序、提质量为着力点,将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过程,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部门间的执法协作与配合。
(五)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2013年我县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462件,2018年有效期满,为了使各类行政执法人员顺利开展执法活动,启动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开展委托镇政府执法工作,探索委托镇政府执法的有效途径。
(六)加强行政复议及应诉。继续深入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各项规定,充分发挥其化解行政争议的“尖刀作用”。着力落实行政审判与政府法制工作良性互动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行政复议案件集体审查、错案责任追究、行政复议案件听证等机制和制度,从制度上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七)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督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收集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判,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对推进工作不力、敷衍了事、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将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并对照《陕西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指标》及《陕西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单位评分标准》内容,逐项梳理指标落实情况,深入开展查缺补漏工作,确保各项指标圆满完成,顺利通过省政府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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