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名称: | 通博游戏 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gzbmxzfbgs/2020-0002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年01月05日 | 文号: | 旬政办函〔2020〕2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1-14 09:21 |
各镇人民政府,县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旬阳县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通博游戏 办公室
2020年1月5日
旬阳县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9﹞32号),切实加强我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全面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当前全国非洲猪瘟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省市县的安排部署,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绝不能有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务必持续压实责任,落实好联防联控防控措施,堵塞防控漏洞,防止疫情传入我县。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生猪养殖防疫监管
1.切实加强防疫监管。督促指导养猪场落实封闭饲养、清洗消毒、全进全出等饲养管理制度,提高生物安全水平。综合运用信贷保险等手段,支持引导养殖场特别是旬阳家润畜牧科技有限公司、旬阳县仕翔生态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旬阳县永治养殖有限公司(供精站)等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改善防疫条件,完善清洗消毒、出猪间(台)等防疫设施设备。鼓励进入直联直报系统的25个养猪场自行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及早发现和处理隐患。加强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监管,指导配备处理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和清洁安全生产(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政府办金融股等负责,各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以下均需各镇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严格疫情排查报告。进一步健全县、镇、村、组、场(户)动物疫情监测网络,加大排查监测频次,对生猪养殖、屠宰、交易、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并清除非洲猪瘟病原。发挥全县3442名生态护林员的作用,强化野猪栖息地巡护,做好野猪疫情排查工作,严防野猪传播疫情。严格疫情报告程序,所有非洲猪瘟疫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镇人民政府,由镇人民政府报告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第一时间派人核实,发现疑似疫情,做好送样检测工作,避免信息多头报送、程序不规范造成工作混乱。规范做好疫情处置,在最短时间内拔除疫点,坚决防止扩散蔓延(县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负责)。
(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
1.规范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理。尽快制定全县垃圾分类规划,加快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在2020年购买餐厨废弃物运输车辆1台,努力构建“产生者付费、处理者受益”的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县发改局、司法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2.落实餐厨废弃物管理责任。细化餐厨废弃物全程管理责任,对餐厨废弃物实行统一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闭环监管,严禁餐厨废弃物流入养殖环节。督促做好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存储、处理等各环节工作记录,强化监督检查和溯源追踪。禁止直接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对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引发疫情或造成疫情扩散的,不得享受强制扑杀补助政策,并追究各环节监管责任。(县住建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切实规范生猪产地检疫管理
严格实施生猪产地检疫。按照合理布局、高效便民的原则,在全县所有镇设立22个产地检疫报检点。落实货主产地检疫申报主体责任。要落实官方兽医到场、到户检疫制度,严格按规程实施检疫,规范出具检疫证明。制定种猪调运产地检疫风险评估方案,强化申报主体、养殖档案审核和畜禽标识查验,严格临床健康检查和非洲猪瘟检测。加强兽医培训和监督管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严格检疫证明的使用和管理,对开具虚假检疫证明、不检疫就出证、违规出证以及违规使用、倒卖产地检疫证明等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管理
强化承运车辆和运输过程监管。督促使用专业化、标准化、集装化的运输工具运输生猪等活畜禽,完善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和清洗消毒制度。依托在吕河、神河、金寨、段家河、铜钱关、小河、蜀河、仙河、红军等镇设立的临时性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严格生猪等活畜禽及其产品运输环节查验,重点查验产地检疫证明、运输车辆备案情况、生猪健康状况等,消除运输环节传播疫情的风险[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十天高速白泉公司旬阳管理所(旬阳收费站、神河收费站、张河收费站)、西康高速西镇分公司镇安管理所(小河收费站)负责]。
(五)加强生猪屠宰监管
1.落实屠宰场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督促指导县聚鑫食品有限公司定点屠宰场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按照批批检、全覆盖原则,全面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强化检测阳性的溯原追踪,严格处置风险隐患,按规定为生猪屠宰场配备驻场官方兽医4名,保障驻场官方兽医工作经费,生猪屠宰场要为官方兽医开展检疫提供人员协助和必要条件。驻场官方兽医要依法履行检疫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规程开展屠宰检疫。(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2.严格屠宰场(厂)监管。严格监督县聚鑫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履行动物防疫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入场生猪检疫合格证明和健康状况查验、非洲猪瘟自检、屠宰场所定期消毒、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加大屠宰场管理力度,对环保不达标、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或因检测不到位、造假等原因导致非洲猪瘟疫情扩散的,依法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并坚决关停。持续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注药、屠宰贩卖病死猪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县公安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分局、农业农村局负责)。
(六)加强生猪产品加工经营环节监管
1.实施加工经营主体查验检测制度。督促猪肉制品加工企业、生猪产品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责任,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确保猪肉产品原料来自定点屠宰厂(场),督促猪肉制品加工企业对未经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的猪肉产品原料,自行或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检测,不得加工经营定点屠宰厂(场)外屠宰并经检疫不合格的猪肉(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2.强化加工经营环节监督。加强对猪肉制品加工企业、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销售企业和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组织对生猪产品和猪肉制品开展抽检。对非洲猪瘟病毒复检为核酸阳性的,县镇政府组织农业农村及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处置,开展溯源调查,加大对流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稳定基层机构队伍。稳定基层动物防疫和市场监管队伍。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建立健全县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配齐配硬村级防疫员,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巩固和加强队伍建设,构建有机构、有人员、有手段、有保障,行政管理、监督执法、技术支撑相互协调、运作顺畅的兽医工作体制。强化执法队伍、动物防疫专业力量,加强对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强化经费保障,确保监测、预防、控制、扑灭、检疫、监督等动物防疫工作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加强食品检查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保障其业务经费。落实动物疫病防控技术人员、官方兽医医疗卫生等有关津贴和传染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县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加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卫生监督临时检查站、动物检疫申报点、活畜禽运输指定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动物防疫设施设备短板,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和强制扑杀补助政策。支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实验室配备非洲猪瘟PCR检测仪器等设备。加强部门信息系统共享,对非洲猪瘟防控各环节实行“互联网+”监管,用信息化、智能化、大数据等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县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夯实各方责任。落实镇级政府动物疫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防控工作实施集中统一指挥,加强工作督导,将工作责任明确到人、措施落实到位。落实相关部门动物防疫监管责任,明确各环节监管责任单位和职责分工,强化部门联防联控机制。依法督促落实畜禽养殖、贩运、交易、屠宰、加工等各环节从业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县、镇设立非洲猪瘟疫情举报电话,鼓励对生猪生产、屠宰、加工流通等环节进行监督。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县委宣传部、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严肃工作纪律。坚持问题导向、任务导向和目标导向,层层压实地方责任。加强对关键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严肃追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收购、贩运、销售、随意丢弃病死猪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行顶格处罚,严肃查处动物防疫工作不力等行为,对因隐瞒不报、报告不及时或处置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从严追责问责。加强警示教育和提醒,坚决查处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严肃处理,对在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县公安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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