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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8-16 16: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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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9年第4

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近期,旬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品6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旬阳县段家河镇百货门市部出售的镇坪腊肉干(麻辣味)菌落总数检出值1.8×10CFU/g 3.8×10CFU/g 3.8×10CFU/g 3.6×10CFU/g 4.2×10CFU/g,限量值n=5 c=2 m=10M=10⁵。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旬阳县金寨镇和芳商店出售的泡藕带(酸辣味)二氧化硫检出值0.15g/kg,标准要求≤0.1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旬阳县金寨镇随心粮油商店出售的香辣豆卷铝的残留量检出值302mg/kg ,标准要求≤100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旬阳县吕河镇乡间小厨生产的油条铝的残留量检出值361mg/kg ,标准要求≤100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五)旬阳县神河镇思美心蛋糕西饼屋生产的酥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1.43g/kg ,标准要求≤0.5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2.86,标准要求≤1。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六)旬阳县神河镇天天鲜面条经营部生产的韭叶面(生)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0.0837g/kg ,标准要求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doc    
【责任编辑: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