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旬阳县打击高利放贷行为维护金融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6-28 08: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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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旬阳县打击高利放贷行为维护金融秩序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旬阳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6日    


              

旬阳县打击高利放贷行为维护金融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民间借贷行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开展金融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整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着“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集中清理、形成机制”的原则,通过打击整治活动,清除县内高利放贷行为,建立长效机制,净化金融市场,从源头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保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维护全县经济金融秩序。

二、组织保障

打击整治活动由旬阳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由县政府办具体协调各成员单位对本行业内的高利放贷行为依法进行整治。各镇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打击整治工作。

三、责任分工

县人民法院:负责对涉嫌非法集资、高利放贷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

县检察院:负责对涉嫌非法集资、高利放贷案件的审查批捕和起诉工作;加强诉讼监督和涉及此类活动相关职务犯罪的侦办工作。

县扫黑办:负责对涉黑涉恶案件的认定、督办工作。

县信访局:负责因打击高利放贷行为引起的群体信访案件的受理、转办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对涉嫌非法集资、高利放贷等犯罪行为依法进行侦查、打击;负责维护打击高利放贷行为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现场秩序,协助做好维护稳定工作;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和转移资金、财产。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投资类咨询公司涉嫌非法集资、高利放贷行为的处置工作。

县政府办: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涉嫌非法集资、高利放贷行为的处置工作;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各镇、各有关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涉及高利放贷行为,开展线索摸排,及时移交线索,配合开展严厉打击,进行综合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及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站在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的高度,重视此次打击高利放贷行为,维护金融秩序。要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落实职责,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此次打击高利放贷行为和维护金融秩序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督办。县处非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镇、各有关单位打击高利放贷行为和维护金融秩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年底前将对打击高利放贷行为和维护金融秩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县委政法委,纳入综治平安创建考核内容。

(三)密切协作配合。各镇、县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交流和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处非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调度,及时收集、总结、推广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大对高利放贷行为危害性的宣传教育,强化正面引导,自觉抵制高利放贷行为增强广大群众风险防范意识。


【责任编辑:徐斯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