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4年第17号
(总第43号)
被审计单位:旬阳县中医院
审计项目: 旬阳县中医院发烧门诊综合楼工程
最高限价审计
旬阳县中医院发烧门诊综合楼工程
最高限价审计结果
(2015年1月2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旬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规定,县审计局对旬阳县中医院报送的旬阳县中医院发烧门诊综合楼工程的招标最高限价编制结果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旬阳县中医院发烧门诊综合楼工程由旬阳县发改局以旬发改社会[2013]26号文件批复立项,工程由旬阳县建筑设计室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编制由县中医院委托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编制的最高限价为824451.53元。该工程为四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535.47平方米,工程主要包括建筑、电气、给排水、室内装修等内容。
二、审计结果
依据县中医院提供的施工图、 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价目表》、《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参考费率》等文件。审核中所涉及工程材料按旬阳市场价组价。人工费已按陕建发〔2013〕181号文进行了调整。
经审计,旬阳县中医院发烧门诊综合楼工程报审造价824451.53元,审定价为757843.06元,审减总造价66608.47元。
三、审计建议:
1、上述最终审定的结果可作为招标最高限价予以公布。
2、工程量变化或工程变更造价超过原设计造价10%以上、基础超深必须报县审计局,县审计局派审计人员实地查勘记录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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