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4年第8号
(总第34号)
被审计单位:旬阳县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
审计项目: 旬阳县草坪河堤烟厂道路工程最高限价审计
旬阳县草坪河堤烟厂道路工程
最高限价审计结果
(2015年1月1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旬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规定,县审计局对旬阳县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报送的旬阳县草坪河堤烟厂道路工程的招标最高限价编制结果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工程由陕西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旬阳县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委托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旬阳县草坪河堤烟厂道路为城市主干道,路线长约2.5千米,路宽22米。报送最高限价为23135754.00元。
二、审计结果
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陕西省市政工程价目表》(2010)等文件,县审计局对旬阳县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进行了审核。审核中所涉及工程材料参考《安康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2014年第3期信息价和当地市场价。税率调整按陕建发[2012]232号文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税率的通知执行。人工费调整执行陕建发[2013]181号文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人工费单价的通知执行。
经审计,旬阳县草坪河堤烟厂道路工程审定最高限价20917140.00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8755780.00元,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732000.00元,建设项目前期费用(勘测费)30000.00元,工程监理费469000.00元,工程招标代理费112560.00元,工程预备费562800.00元,建设工程管理费255000.00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2218614.00元(其中建安工程核减1819774.00元,其他核减398840.00元)。
三、审计建议:
1、建议旬阳县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将此造价作为招标最高限价予以公布。
2、路基工程部分路段无法计算准确工程量,旬阳县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应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准确计算记录工程量,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内容,防止工程超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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