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4年第7号
(总第33号)
被审计单位:旬阳县白柳镇卫生院
审计项目: 白柳镇卫生院综合楼(公租房)工程
最高限价审计
旬阳县白柳镇卫生院
综合楼(公租房)工程最高限价审计结果
(2015年1月1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旬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规定,县审计局对白柳镇卫生院报送的旬阳县白柳镇卫生院综合楼(公租房)工程的招标最高限价编制结果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工程由旬阳县建筑设计室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委托陕西正大鹏安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报送最高限价为2696386.26元。
二、审计结果
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及补充定额、《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量价目表》(2009)等文件,县审计局对白柳镇卫生院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进行了审核。审核中所涉及工程材料参考《安康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2014年第09期信息价和当地市场信息价。税率调整按陕建发﹝2012﹞23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计取。人工费调整执行陕建发﹝2013﹞181号文件相关规定。
经审计,旬阳县白柳镇卫生院综合楼(公租房)工程审定最高限价2658621.03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37765.23元。其中,土建工程审定工程造价为2402746.33元,电气工程审定工程造价为182023.75元,给排水工程审定工程造价为73850.95元。
三、审计建议:
1、建议白柳镇卫生院将此造价作为招标最高限价予以公布。
2、应加强施工过程中风险控制,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内容,防止工程超预算。
3、工程量变化或工程变更造价超过原设计造价10%以上的,必须报县审计局,县审计局派审计人员实地查勘备案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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