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4年第6号
(总第32号)
被审计单位:旬阳县小河镇人民政府
审计项目: 小河镇小河社区陕南避灾移民集中安置点
工程最高限价审计
小河镇小河社区陕南避灾移民集中安置点
工程最高限价审计结果
(2015年1月2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旬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规定,县审计局对小河镇人民政府报送的小河镇小河社区陕南避灾移民集中安置点工程的招标最高限价编制结果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旬阳县小河镇小河社区陕南避灾移民集中安置点工程由旬阳县发改局以旬发改发[2013]117号文件批复立项,安康市建筑设计院设计,工程共8幢18个单元,建筑面积26801平方米,计划安置190户,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小河镇人民政府委托陕西正大鹏安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编制的最高限价为34049063.92元。
二、审计结果
依据小河镇人民政府提供的施工图,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09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价目表》等文件。审核中所涉及工程材料按《安康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2014年2期,部分材料结合旬阳市场价组价。人工费按陕建发〔2013〕181号文进行了调整。审核过程中为了控制工程造价建议对部分清单及材料作了变更。
经审计,旬阳县小河社区陕南避灾移民集中安置点工程报审造价34049063.92元,审定价为32874182.13元。审计核减1174881.79元。
三、审计建议:
1、上述最终审定的结果可作为招标最高限价予以公布。
2、工程量变化或工程变更造价超过原设计造价10%以上的,必须报县审计局,县审计局派审计人员实地查勘记录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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