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3年第2号
(总第18号)
被审计单位: 旬阳县神河中学
审计项目: 2012年度财务收支暨绩效审计
旬阳县神河中学
2012年度财务收支暨绩效审计结果
(2013年11月27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规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3年3月5日至2013年4月8日,对神河中学201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暨绩效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神河中学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神河中学是教育局直属的农村完全中学,学校内设五处一室,即: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保卫处、总务处、教研处。现有3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000余名,其中高中生1600名,初中生420名。2012年度学校事业编制176人,在职159人,其中离岗6人工资已停发,外借其他单位3人工资在本单位代发,退休13人。
神河中学属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12年度财政决算当年学校上级补助收入12695200元,事业支出12695200元,其中初中3819875元,高中8875325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神河中学重视财务工作,在财务管理方面,内控制度建立健全,财务支出能够严格执行“校长一支笔”及“三审一签”等审核审签制度;票据管理比较规范,各项财务收支基本做到手续齐全、账目清楚。基本建设方面,能够保证重点,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将有限资金主要用在改善教育教学必须的桌凳、电脑等硬件配备上,并能借助社会力量改造学校餐饮中心,实行公司化经营,既减轻了学校负担,又改善了师生餐饮条件。在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能够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校建、学生营养餐和困难学生补助等专项资金做到了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发挥了专项资金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滞留应缴未缴财政资金8226.54元。经审计发现神河中学2012年底将当年利息收入8226.54元转入暂存款账户。
(二)坐收坐支23330元。经审计,神河中学2011年1月31日1号证收取高三复习班学费、补课费等43284元,而账面只反映应缴财政专户款19954元,坐支23330元用于发放教师补课费。
(三)经审计发现,神河中学直接从应缴财政专户款中支(退)学费、代办费、承包费等共计305534元,其中2010年退184216元;2011年退57898元;2012年退63420元。
(四)经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发现,神河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于2011年10月已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但未及时进行相应账务处理,造成漏记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1598252.27元。
(五)经审计 ,2010-2012年神河中学支付职工借款利息共计2351249.00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70249.8元,其中2010年支付职工借款利息466058.6元,按20%税率应缴个税93211.72元;2011年支付职工借款利息1187336.6元,按20%税率应缴个税237467.32元;2012年支付职工借款利息697853.8元,按20%税率应缴个税139570.76元。
(六)截止2012年底神河中学经费账户向本校职工集资借款累计9652000元,用于偿还上年度已到期结算借款还本付息及工程欠款。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要求神河中学予以整改,上述问题的整改情况,该校已以书面形式报审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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