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实施单位 | 实施对象 | 主要违法行为 | 适用情形 | 决定情况 | 实施期限 | 查封、扣押的设施及设备 | 解除情况 |
1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 | 旬阳县城关镇绿原春食品店 | 该食品店店在县城禁煤区使用0.4蒸吨汽水两用燃煤锅炉生产豆腐 | 《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六款的规定 | 旬环查字〔2019〕01号 | 一个月 | 燃煤锅炉 | 已解除 |
2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 | 旬阳县构元镇殡葬用品大全查封 | 1.该厂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2.在生产切割火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未及时清理,收尘设施密封不到位,部分粉尘未有效收集,排入外环境。 | 《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六款的规定 | 旬环查字〔2019〕02号 | 一个月 | 电源闸刀 | 已解除 |
1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 | 陕西江森源实业有限公司 | 1、厂区堆放砂石料未覆盖且道路未硬化,扬尘污染严重;2、建设项目未修建配套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废水沉淀池)。 | 《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六款的规定 | 旬环查字〔2019〕3号 | 一个月 | 电源闸刀 | 已解除 |
【责任编辑:杨才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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