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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1-7月下发责令停产行为决定书信息公开

作者:旬阳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7-12-06 17:49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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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违法企业名称 违法事由 行政命令 行政命令下达日期 行政命令做出的依据
1 旬阳县中正矿业有限公司 关口镇白家坡铅锌矿(整合区)采矿项目未开展环保竣工验收,未按照环评要求规范建设环保处理设施,目前2号、3号采矿洞已开工生产,产生的废水和弃渣分别直排沟道和堆放沟道边 旬环保发〔2015〕32号 2015年4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九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二十八条
2 陕西中科纳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废水中中污染物COD和氨氮出现超标
旬环保发[2015]39号
2015年4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
3 旬阳县利民页岩砖制造有限公司 页岩砖制造项目在未组织开展环保竣工验收,且未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的情况下,擅自开机生产 旬环保发〔2015〕45号 2015年5月22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4 旬阳县涌金矿业有限公司 未在限期整改期限内开工建设环保治理设施 责令停产通知书
旬环保发[2015]49号
2015年5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九条
5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陕西总队 棕溪镇姚沟西部铜矿普详查项目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现场已开机从事探矿活动 旬环保发〔2015〕52号 2015年6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6 陕西中科纳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废水中污染物氨氮超过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的0.13倍;燃煤锅炉排放的废气中二氧化硫、烟尘分别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表2中Ⅱ时段标准的0.62倍和表1中二类区Ⅱ标准12.2倍 旬环保发〔2015〕65号 2015年7月10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
7 安康市金峰矿业有限公司 选矿项目在未取得试生产批复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开机调试生产 旬环保发〔2015〕66号 2015年7月20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责任编辑:杨才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