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违法企业名称 | 违法事由 | 行政命令 | 行政命令下达日期 | 行政命令做出的依据 |
1 | 旬阳县中正矿业有限公司 | 关口镇白家坡铅锌矿(整合区)采矿项目未开展环保竣工验收,未按照环评要求规范建设环保处理设施,目前2号、3号采矿洞已开工生产,产生的废水和弃渣分别直排沟道和堆放沟道边 | 旬环保发〔2015〕32号 | 2015年4月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九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二十八条 |
2 | 陕西中科纳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生产废水中中污染物COD和氨氮出现超标 | 旬环保发[2015]39号 |
2015年4月26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 |
3 | 旬阳县利民页岩砖制造有限公司 | 页岩砖制造项目在未组织开展环保竣工验收,且未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的情况下,擅自开机生产 | 旬环保发〔2015〕45号 | 2015年5月22日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4 | 旬阳县涌金矿业有限公司 | 未在限期整改期限内开工建设环保治理设施 | 责令停产通知书 旬环保发[2015]49号 |
2015年5月29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九条 |
5 |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陕西总队 | 棕溪镇姚沟西部铜矿普详查项目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现场已开机从事探矿活动 | 旬环保发〔2015〕52号 | 2015年6月2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
6 | 陕西中科纳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生产废水中污染物氨氮超过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的0.13倍;燃煤锅炉排放的废气中二氧化硫、烟尘分别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表2中Ⅱ时段标准的0.62倍和表1中二类区Ⅱ标准12.2倍 | 旬环保发〔2015〕65号 | 2015年7月10 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 |
7 | 安康市金峰矿业有限公司 | 选矿项目在未取得试生产批复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开机调试生产 | 旬环保发〔2015〕66号 | 2015年7月20日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
【责任编辑:杨才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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