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旬阳县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请求尽快解决城关镇回民丧葬困难的提案
所属会议: | 政协旬阳县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
发布日期: | 2015-08-20 | 提案来源: | 原创 |
是否调研: | 是 | 提案类别: | 民生 |
提 案 者: | 马勇 | 建议承办单位: | 旬阳县民政局 |
婚丧嫁娶皆人类之大事。
旬阳县城有回民200余户,2000多人。原居族1000多人;外来在旬工作(长居、安家)1000多人。均系不惑之年,尤为老龄居多。社会的进步、形势的变化。各级政府着力修建“殡仪馆”以解决普众之困。但我们旬阳县城关回族穆斯林的丧务之事则困难重重。
一、由于历史原因,旬阳城关清真寺被他人抢占,面积狭小,无法也无力承担县城众回族“亡人”丧务之事。
二、原居族(老户)人,均系市民,房小屋浅,路窄无场,没办法办理“亡人”丧事。
三、在旬阳工作人员(机关单位)一律是住楼房(家属楼或商房),若遇丧事,既无场地,又无设施,急怨无奈,无所适从。
综上所述,诸多之困言不累赘,燃眉在急,恳望政府极力解决旬阳县城关回族穆斯林“丧务之事”的场地、设施、设备及相适用的措施,以彻底解决千人百户无力之难。
建议或方法:归还清真寺被占去场地。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 签发日期: | 2015-07-06 |
对您在提案中所反映的情况,我局非常重视,于2015年4月2日邀请您及城关清真寺管委会组成人员在城关清真寺现场进行座谈沟通,并达成了共识。
清真寺是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群众举行宗教活动以及开展丧葬仪式的重要场所。城关清真寺因所处地理位置限制以及历史原因等造成寺内面积狭小,穆斯林群众在办理丧葬仪式时,显得非常拥挤,且存在安全隐患,穆斯林群众急切盼望改善目前的现状。
关于“城关清真寺水房改建,解决坊民丧事困难”问题一事,多年来长期得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注。城关清真寺管委会应广泛征求穆斯林群众意见,对清真寺的后续建设做好整体规划和设计,拿出资金筹措方案,并取得城建、规划等部门的许可。
同时还应符合国家宗教事务局印发的《宗教事务方面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细则》(国宗发〔2006〕52号)第七项的精神执行,即: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改变宗教活动场所现有布局和功能的,由宗教活动场所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作出决定后,形成正式文件向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报告,县民政局根据实际情况,在宗教政策法规许可的情况下,积极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报告,争取资金上的扶持,以次解决城区穆斯林群众办理丧事困难问题。
感谢马委员长期以来对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关注,希望今后一如既往支持我县的民族宗教工作。
旬阳县民政局
2015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旬阳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 721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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