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旬阳县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加快推进烟叶种植农业保险的建议
所属会议: | 政协旬阳县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
发布日期: | 2015-08-19 | 提案来源: | 原创 |
是否调研: | 是 | 提案类别: | 民生 |
提 案 者: | 李斌 齐玉富 | 建议承办单位: | 旬阳人保财险公司 |
旬阳烟草产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为烟农增收、地方财政增长、烟草行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现已壮大为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柱。旬阳特色优质烟叶更是旬阳乃至安康一张靓丽的名片。
由于我县是山区农业大县,农业基础相对薄弱。近几年,烟草部门虽然在农业基础设施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制定出台了一些趋利避害的生产措施,但依然改变不了靠天吃饭的局面。一旦遇到自然灾害,烟农就损失惨重,甚至血本无归,严重制约着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仅2014年的风雹、干旱和秋淋灾害,就造成我县烟叶减产3.35万担,直接经济损失4200余万元。如何规避、降低烟叶种植风险,减少灾害损失,切实保护烟农务烟效益,解除烟农种烟后顾之忧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建立完善的烟叶种植农业保险是降低烟叶种植风险的重要措施。今年10月份,中国烟草总公司专门下发了《烟叶生产灾害救助工作办法(试行)》(中烟办﹝2014﹞243号),《办法》中明确提出:“鼓励支持开展烟叶种植农业保险”,这对进一步开展烟叶种植保险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现结合我县烟区实际,就如何加快推进烟叶种植农业保险工作建议如下:
一、提议县政府与市烟草公司沟通协调,争取早日授权我县烟草部门选择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或其合法的分支机构投保,与承保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二、保险期限为烟苗移栽大田成活后至有效叶片采摘完毕。保险内容包括因旱灾、洪涝、雹灾、风灾、秋淋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每亩保险金额不低于1000元,保险费率不超过5%,保费由烟草公司、种烟镇政府及烟农三方承担。其中:烟草公司承担保险费用的60%,种烟镇政府和烟农各承担保险费用的20%。
四、按照“政府主导、行业引导、市场运作、烟农自愿和协同推进”的原则,由县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种烟镇政府、烟草部门、商业保险公司和烟农代表共同协商,抓紧研究制定涵盖保费收取、灾害评估、救助标准、兑付流程等方面的烟叶种植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确保在2015年烟叶生产工作中付诸实施,保障烟农种烟最低亩产值,最大限度的降低烟农种烟风险,使广大烟农吃下“定心丸”,能安心、放心种烟,促进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同时,为我县其他农业生产保险工作积累成功经验。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 签发日期: | 2015-07-13 |
我县烟草产业经过20余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富民强县的支柱产业。但受自然条件影响,烟草产业抗御风险能力差。建立烟草种植保险,促进烟草产业稳步持续发展,迫在眉睫。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烟草种植保险工作,2015年县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建立烟草保险机制工作目标,把建立烟草保险机制纳入议事日程。县政府分管领导围绕这一目标,迅速安排部署,要求县烟草部门牵头,县财政、农业等相关部门及县内保险机构配合,在深入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旬阳县烟叶种植保险试点实施方案(讨论稿)》和实施细则。县政府及时召开了烟叶种植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研究讨论会议,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协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对《旬阳县烟叶种植保险试点实施方案(讨论稿)》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方案中明确,我县烟草种植保险将从今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每亩地赔付限额为500元,保险费用由县财政、烟草公司和烟农三方按比例承担。目前,《旬阳县烟叶种植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已按程序进入送审环节,近期将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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