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投入的建议
题 目: | 关于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投入的建议 | ||
发布日期: | 2019-05-15 | 类 别: | 人大建议案 |
所属代表团: | 神河代表团 | 领协代表: | 庹芳,张吉凤,张乾英 |
庹芳建议内容: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现状:近年来,为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镇政府在全镇人口居住集中区建设了垃圾池,配置垃圾箱(桶),在部分村建设了垃圾堆放点,聘请专人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混合收集、定期清运、集中堆放,农村人居环境有了很大改善,近三年来每年镇政府单此一项自筹资金投入超过50万元,因为上级没有安排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资金,给镇级财政造成了极大压力,也无法满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需求,也不符合生活垃圾处理有关规定。
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议:一是建议上级安排专项资金尽快启动集镇垃圾处理厂建设,或者协调将镇内垃圾进行转运集中处理。有效解决镇内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二是建议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日常管理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村庄院落垃圾池建设或垃圾箱(桶)投放,在适当的位置建设垃圾中转站,建设垃圾统一堆放点,配备运输车辆。三是建议加大农村环境日常管理,同时,安排专项经费确保日常管理人员工资及垃圾清运配套设施维护费用。
张吉凤建议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乡村垃圾多了起来,如何治理成为头等大事。为了把此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让乡村美起来、净起来,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力度,抓好落实。
张乾英建议内容:近年来,随着陕南移民搬迁和生态搬迁,原本居住分散的农户都搬迁到村庄集中区域或县乡村道沿线,人口的增加和原来生活习惯的养成,村庄和院落的环境急需整治,加之脱贫攻坚贫困户退出要求居家环境整洁。
建议:农村垃圾采取户收集、村转运、镇处理,县上配套出台政策从人员和经费上予以保障。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 签发日期: | 2019-10-22 |
近年来,随着国家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全面推进,我县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随之产生的垃圾量也与日俱增,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较为突出。长期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持续开展农业农村面源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由于农村居住点多面广,人口相对分散,群众环保意识不强,加之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相对缺乏等原因,镇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下一步,我县将积极争取项目,持续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不断巩固新农村建设成果,优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一、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会议召开后,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就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做了周密安排部署。印发了《旬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和《旬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十镇百村万户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成立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镇和相关部门也成立了工作机构,明确牵头领导及主抓领导,形成以镇为主体、部门包抓、分工明确的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安排年度任务,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二、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目前,县城及吕河、甘溪、蜀河三镇垃圾处理场已建成投入使用,小河、神河、双河、仙河四镇垃圾处理场正在建设,因上级相关政策调整,对填埋式生活垃圾处理场取消有关资金支持,未实施项目建设的集镇暂缓垃圾处理场建设,按区域就近拉入已建成垃圾填埋场处理。省市有关部门正在调研在市级统一建设集中焚烧垃圾处理场,对垃圾进行全覆盖收集处理,镇域垃圾收集处理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下一步将按计划分批分期为各村(社区)划定区域建设垃圾中转站,县住建局已将未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场的镇垃圾转运站及配套设施项目上报上级发改部门,一并列入“丹治‘十三五’”建设任务项目库,待逐级批准后实施。同时,继续全力争取中、省、市项目资金倾斜,加大对集镇垃圾中转站的项目储备工作,多渠道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在建垃圾处理场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工,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建设集镇垃圾处理场奠定坚实基础。
三、多措并举加快补齐短板。鉴于各镇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设施薄弱的现状,未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场且具备运输条件的镇,就近转运到周边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县财政统筹资金保障各镇生活垃圾转运处理,对无垃圾填埋场的镇每年预算20万元垃圾收集转运费用,对区域垃圾处理场每个每年预算30万元处理运行费用,不足部分通过按标准收取卫生费、镇政府筹措补缺等渠道解决。采取“鼓励分户处理、镇村适当收费、区域集中消纳、政府给予补贴”的方式,做好全县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同时将多方争取,多措并举,加快补齐补缺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设施短板,确保垃圾收得起来、运得出去、处理得掉。
四、强化环境整治宣传力度。督促各镇结合生态创建及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等工作,开展农村环保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来,发挥农民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的主体作用,尊重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管理权,积极鼓励村民自己动手、自力更生改善村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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