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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加强砂石料市场整顿的建议

题 目: 关于加强砂石料市场整顿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9-05-15 类 别: 人大建议案
所属代表团: 城关代表团 领协代表: 刘永远

砂石料采挖管理的机制改革,砂石料资源困缺,脱贫攻坚项目建设需求量大,砂石料采挖受区域化供应的限制、部分开采户乱收费,垄断性经营,高价出售外地,严重制约了当地项目建设。建议政府加强对砂石料采挖营销秩序的整顿。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签发日期: 2019-10-22

感谢您对河道采砂问题的关注和支持,您立足河道环保大局,提出了合理而具体的建议。实施河道管理,加强砂石市场整顿,保护好河道环境,也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近年来,我县在加强采砂整顿、规范河道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积极探索,推行科学机制。为深化水利改革,推进长远发展,盘活我县水利资源,实现资产保值增值,2017 年 8 月县政府批准组建成立旬阳县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公司,隶属县政府,县水利局代管,以下简称水务集团)。为切实加强河道管理,规范砂石开采,保护国有资源,2017 年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分别多次研究河道采砂管理事项,并确定推行河道砂石资源公产公营运行机制,明确本县辖区内河道、水库等水域内的采砂作业和经营活动由县水务集团统一组织实施,县水务集团依据年度区域重点项目和民生建设用砂需求,向县水利局报送采砂申请,取得采砂许可后,聘请劳务企业进行采砂作业。为解决各种遗留问题,消除矛盾隐患,兼顾保障原拍卖取得采砂权到期后的采砂企业利益,水务集团聘请的劳务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原采砂段取得采砂拍卖权到期后的采砂企业。采砂企业仅负责砂石开采,由县水务集团驻场监管销售。

二、加强监管,规范销售供应。一是严格采砂审批。县水务集团依据年度区域重点项目和民生建设用砂需求,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采砂申请及其他相关资料,采砂企业必须符合 6 项基本条件:必须在 20 年一遇洪水线上有分筛厂和堆砂场;砂场土地使用手续齐全;林地使用手续齐全;符合环保要求,环评手续齐全;平交道口符合设置规范要求,道路运输手续齐全;采砂设备手续齐全且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二是严控砂石价格。鉴于受秦岭生态环境整治、汛期安全等因素影响,采砂成本增加的实际,按照“服务大局、保本微利”的原则,由县发改局(物价)负责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科学核算价格后执行。我县砂石销售指导价格为细砂 90 元/立方米,石子 50 元/立方米,全县脱贫攻坚、民生工程及重点项目建设等用砂严格执行统一销售价。三是全力保障供给。所有砂料优先保障县内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及重点项目建设需要,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砂价、扰乱市场,对随意抬高砂价、扰乱销售秩序的行为由公安、物价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并中止砂石开采合同,取消砂石开采资格。县水务集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财税部门缴纳相关税费,做到科学规划、有序开采、统一销售、统一缴税。

三、依法打击,强化砂石管理。为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依法规范采砂市场秩序,县政府决定于 2019 年 3 月至 12 月在全县开展为期 10 个月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了相应工作方案。一是严厉打击违法采砂行为。对触犯刑律的非法采砂业主和从业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彻底清理整顿堆放砂料。依据县检察院、河长办《关于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一江五河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旬检会发〔2019〕4 号)要求,县水利局下发《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旬水发〔2019〕111 号),划分三个片区实行领导联片,干部包抓工作机制,依法取缔非法堆砂场并完成复绿复原,对历史遗留裸露堆砂场和河道尾料进行全面清理并完成生态修复,堆砂场全部安装采砂监控设备,实行 24 小时监管。三是严厉打击砂霸等黑恶势力。严厉打击在砂石资源领域,垄断资源、侵占集体资产、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强买强卖、倒卖贩运的黑恶势力和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四是依法保护国有资源。由公安局牵头,在小河、吕河、神河、段家河四个出县境口设立了联合检查站,依法杜绝砂石被倒卖贩运出境,确保国有资源不流失。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联合执法打击”的原则,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采砂犯罪问题,重拳出击,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采砂、不按规划采砂、超范围采砂、跨界采砂、倒卖砂石、哄抬砂价等非法采砂行为,清理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堆砂场,建立完善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坚决铲除非法采砂黑恶势力,挖出背后“保护伞”,维护良好水事秩序和河湖生态健康,做到采砂规划合理、采砂作业规范、砂石经营有序,实现河道生态功能的根本好转和持续稳定,确保河道防汛安全、航运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