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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稳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建议

题 目: 关于稳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9-05-14 类 别: 人大建议案
所属代表团: 神河代表团 领协代表: 周进文

新兴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新农合个人缴费金额逐年攀升,2016年130元/人,2017年160元/人,2018年190元/人,2019年220元/人,对于一些中、低收入农民家庭特别是家庭人口较多的家庭来说新农合缴费是一个沉重负担,建议县医疗保障局多渠道向上级反映,稳定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签发日期: 2019-10-22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您提出新农合个人缴费逐年攀升的情况是客观存在。我县自 2005 年实施新农合制度以来,按照中省要求, 新农合筹资标准从 2005 年的 30 元增长到了 2019 年的 750 元,其中:个人缴费从 10 元增长到了 220 元,各级财政补助从 20 元增长到了 530 元。在新农合个人筹资当中,包含个人门诊统筹、大病住院、大病保险三部分。以 2019 年个人筹资标准为例:在 750 元筹资总额标准中,包含 100 元的个人门诊统筹,方便参合农民在镇村门诊用药;590 元为住院基本报销,用于因病住院农民的合规费用报销;60 元的大病保险基金,用于参合农民患大病住院,在住院基本报销后二次报销。

尽管个人筹资标准年年上涨,但各级财政补助也在逐年增长。从资金量上看,截止 2019 年,各级财政补助是新农合筹资中的“大头”,占筹资总额的 70%;参合群众个人缴纳拿的是“小头”,占筹资总额的 30%。从增长幅度看,止 2019年,各级财政投入增长 25 倍,个人筹资增长 22 倍,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个人增长幅度。正是新农合筹资水平的不断提高,满足了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和社会进步发展的需要,保障了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

据统计:2007-2018 年,新农合门诊受益人次从 40922人增长到 229442 人,门诊支出从 96.1 万增长到 2126.83 万元,住院受益人次从 12263 人增长到 92055 人,住院支出从1576.53 万增长到 24388.2 万元。新农合受益人次年年增长,受益面不断扩大,基金支出逐年增加,资金流向了参合群众,为广大参合农民提供了健康保障,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了切实有效缓解。

新农合不断上涨的个人缴费水平,对一些人口多的低收入家庭的确带来了一定的经济负担。在目前政策体系中,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执行的是全国统一要求,也是筹资的最低标准,县级医疗保障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但我们将针对您的建议,一方面积极并多渠道向上级医保部门反映,力争稳定新农合筹资标准。另一方面,县医疗保障局将注重落实并发挥好医疗救助政策,对满足救助条件的参合家庭实施医疗救助。与此同时,全面落实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障等四重医疗保障制度,为我县每个参合家庭做好医疗保障工作。

在 2019 年全县脱贫攻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的关键时期,您的建议为我县医疗保障工作全心全力服务人民群众,进而推动医疗保障工作进步,必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我们再次对您表示感谢。衷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关注和关心支持我县的医疗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