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加快落实发展农村普惠幼儿园政策的建议
题 目: | 关于加快落实发展农村普惠幼儿园政策的建议 | ||
发布日期: | 2019-05-14 | 类 别: | 人大建议案 |
所属代表团: | 双河代表团 | 领协代表: | 杨远芝 |
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社会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促使其良性发展也是民生的大事,国家教育部在2019年工作要点的第十条就明确指出“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陕西省教育厅也发布了2019年普惠幼儿园的覆盖率要提高到80%。旬阳县作为陕西省的教育强县,也恳请有关部门重视学前教育的发展,加快落实普惠园的各项政策,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普惠性民办园的补助扶持、教师配备,待遇保障与培养培训,规范监督等普惠政策。让普惠政策能真正落实,让所有孩子能拥有公平的规范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 签发日期: | 2019-10-23 |
一、关于全县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情况。全县现有幼儿园53所,其中公办园32所,民办园21所。近年来,我县认真落实国、省、市第一、第二、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事业。截至目前,除棕溪镇、城关镇未完成“每镇建立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任务外,其余各镇均改扩建或新建了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甘溪镇(大岭)、蜀河镇(三官)、双河镇(西岔)、金寨镇(权家沟口)等镇还设立了村级公办园,公办性质普惠性幼儿园所数占全县幼儿园总数比例达60.38%,2018-2019学年度就读公办园幼儿占全县在园幼儿的80%,仅公办园覆盖率就达到了80%。同时,近年来,我县持续加大民办普惠园的创建力度,截止2018年底,先后有14所民办园被认定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全县普惠园(普惠园包括公办园和民办普惠园)占比达到84.9%,仅有449名幼儿就读于非普惠性园所,普惠园覆盖率达到95.85%,远远超过陕西省2019年普惠幼儿园覆盖率提高到80%的总体要求。今年秋季,城关镇中心幼儿园、棕溪镇中心幼儿园、棕溪镇晓秦幼儿园(公办)将建成开园,全县普惠园占比将达到88.89%,普惠园覆盖率将进一步提高。
二、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问题。依据《陕西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城市新建居住区配套规划建设幼儿园、小学的指导意见》(陕教发〔2011〕32号)“居住区户数在1500户及以上的,应规划建设幼儿园”要求,我县康花园小区、丽都小区、瑞莲小区按要求配建了康花园幼儿园(民办)、丽都幼儿园(民办)、第一幼儿园(公办),已经县教体和科技局审批投入使用,均依法纳入教育主管部门管理范围,各园所也能自觉接受管理。同时,县域内规模以上小区,需要配建园所的,县委、县政府也积极作为,要求规划、住建、教育等部门依法履职,监督做好配建监管相关工作,目前,各部门协同配合,正在进一步加强监管治理,努力规范小区园所配建监管工作。
三、关于普惠性民办园扶持问题。根据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市、县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进行综合奖补,形成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长效机制。当前,为保障普惠性民办园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建立了联片研修机制,由省级示范园牵头组织,通过区域内园际交流合作、联片研修,锤炼教师底功,提升园所办学水平;二是落实国培、省培项目上,按照上级政策要求,有意识地向普惠性民办园做了倾斜,今后将继续在政策许可下持续落实;三是管理上,坚持公民办并举,在日常监管、活动开展、督导检查等方面一并安排、一并落实,下一步,将继续依法管理,不断规范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行为,整体提升办园水平,努力为全县幼儿提供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投入,持续推进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截止今年年底,县域每镇一所公办中心园建设任务得以全面完成,因受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限制,县本级财力非常有限,目前,尚不具备给予普惠民办园以资金支持,随着县域发展水平提高,将逐步建立健全补助扶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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