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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对城区县直学校、幼儿园实行绩效考核奖励的建议

题 目: 关于对城区县直学校、幼儿园实行绩效考核奖励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9-05-14 类 别: 人大建议案
所属代表团: 城关代表团 领协代表: 吕晓丽

目前,乡村教师已经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作为县直城区学校的教师,长期超负荷工作,同时承担着帮扶乡镇学校、幼儿园的任务,没有津贴更没有享受行政单位的绩效考核奖励,工作量大,收入却低,大家心里有落差。

建议县委县政府对县直学校、幼儿园实行绩效考核奖励,参照县教局执行,激发广大县直单位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幸福感。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签发日期: 2019-10-23

城区教师由于班大、人多、任务重,工作确实很辛苦,教师的工作能力及水平都值得肯定,学校应该引导教师以淡泊名利做为职业理想,并根据相关政策落实校内奖励机制。截至目前,我县2018年绩效目标考核年终一次性奖励工作尚未启动,对奖励的对象、范围和标准也尚未确定。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9〕5号)和省人社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75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在兑现2018年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一次性奖励时,将统筹考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按照“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参考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将公务员地区附加津贴(规范津贴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的规定,我县正在对中小学教师和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进行调研摸底,县委县政府正在研究决策。对落实教师待遇保障,事关教育、教师发展的事情,县委县政府及县教体科技局都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希望各位代表放心,并继续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为乡村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