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旬阳县清真寺滑坡治理、扩建的建议
题 目: | 关于旬阳县清真寺滑坡治理、扩建的建议 | ||
发布日期: | 2019-05-13 | 类 别: | 人大建议案 |
所属代表团: | 城关代表团 | 领协代表: | 马海秀 |
旬阳县清真寺坐落在滑坡带,2010年7月24日,寺后100米长滑坡垮塌,由于监测、撤离到位,无人员伤亡。2013年治理后2016年再次滑塌,由于清真寺房屋根基牢固又躲过一劫。
清真寺管委会多次上访至省民委,省民族宗教局要求省民委拨付资金治理滑坡,不断扩大清真寺建设。但扩大清真寺需搬迁住户三家,这三家搬迁费超过千万,费用太大,加上寺后滑坡治理费用也大,超出我县财政预算。因此,建议利用老城国有闲置公房进行置换,如县百货公司、新华书店、老中医院、第一幼儿园等公房,这样做一是符合县情经济发展,二是减轻搬迁负担,三是为旬阳县城增亮点。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 签发日期: | 2019-10-24 |
一、2010年之前清真寺后坡为县级在册隐患点,由于我县财力不足,我局于2010年积极向上级争取补助资金100万元用于该处的应急治理。我局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对该处实施了应急治理,2014年11月27日经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验收合格。
二、由于受强降雨影响,2017年10月5日凌晨3点左右,清真寺发生变形,我局接报后,立即组织技术单位赶赴现场展开应急处置工作;2018年6月18日清真寺后边坡发生局部滑塌灾害,我局迅速组织专业技术单位对该滑塌进行了应急处置,并委托西北有色勘测工程公司对滑坡台阶道路修复做了应急治理工程设计方案;2018年6月21日我局向县政府专题报告《关于解决清真寺滑坡灾害应急治理资金》(旬国土资字[2018]116号文件),请求安排地质灾害应急治理资金;2018年6月26日,县政府领导批示:建议由国土局制定治理方案,所在地镇政府统筹实施治理;2018年7月11日,我局以(旬国土资函[2018]192号)《关于移交老城社区清真寺后坡滑塌及道路损毁应急治理方案的函》,已向城关镇政府移交治理方案,由城关镇政府具体负责实施。
三、关于清真寺扩建和利用老城国有闲置公房进行置换的问题,超出我局职责范围,建议专题向县政府请示,给予解决。
在此,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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