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加大贫困户交钥匙工程房屋配套设施投入的建议
题 目: | 关于加大贫困户交钥匙工程房屋配套设施投入的建议 | ||
发布日期: | 2019-05-13 | 类 别: | 人大建议案 |
所属代表团: | 铜钱关代表团 | 领协代表: | 朱太先 |
近年来,为解决贫困户安全住房问题,我镇共建设贫困户交钥匙工程安置点13个,建设房屋497套安置贫困户497户756人,现已全部入住到位,为顺利实现村户脱贫奠定了坚实基础。由于上级没有安排交钥匙工程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镇政府因为财力有限,通过多方筹措资金,仅仅解决了搬迁户入住必须的水电基础设施配套,所有安置点场地硬化绿化、雨污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环卫设施等配套工程均未实施到位。安置点居民生产生活、出行不便、环境污染等问题日趋显现,同时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建议上级安排专项资金,加大贫困户交钥匙工程房屋配套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尽快完善安置点场地硬化绿化、雨污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环卫设施等配套设施,以满足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和出行需要。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 签发日期: | 2019-10-24 |
一、根据《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陕政办发〔2016〕66号文件)规定,通过“交钥匙”工程实施住房兜底保障,由政府免费提供一定面积的住房,新建的各类安置社区,应按照实际需要配建一定的比例的“交钥匙”工程安置房,实行统规统建,统筹帮扶。《旬阳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办法》(旬政办发〔2017〕57号)规定,我县“交钥匙”房屋工程按每平米1200元包干使用,不安排基础设施配套资金。期目的就是“交钥匙”工程的基础设施要充分利用已建成安置区已有的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而我县在实施“交钥匙”工程时,未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交钥匙”工程大部分都是单独建设,形成了“交钥匙”无基础设施配套资金,但实际确实需要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的尴尬局面。
二、由于我县山大沟深,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县级财力有限,无法满足建设的需要。但是按照“小型保基本、中型保功能、大型全覆盖”的要求,县级统筹考虑,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小型安置点原则当年建设到位,中型安置点建成后,基础设施两年建设到位,大型安置点建成后三年内建设到位。县政府考虑到实际情况,已安排县审计局和县搬迁办对各个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行审计,特别是对“交钥匙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通过结算审计,优先从县级统筹资金中解决,保证安置点的功能需求,对“交钥匙工程”重点予以支持。
感谢您对移民搬迁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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