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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给予非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支持的建议

题 目: 关于给予非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支持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9-05-13 类 别: 人大建议案
所属代表团: 神河代表团 领协代表: 周进文

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各级政府大力发展脱贫产业,想方设法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巩固脱贫成效,对贫困村的贫困户产业发展投入力度大,产业项目资金充足,取得较好的成效。但对于非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支持力度不够,如2018年贫困村的贫困户发展产业均有项目资金支持,而非贫困村的贫困户发展产业得不到项目资金,结果导致非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积极性受挫,贫困户的满意度大大降低,影响了整体脱贫成效。为使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产业均衡发展,增加脱贫增收可持续性,巩固整体脱贫成效,建议县政府统筹考虑非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支持问题。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签发日期: 2019-10-24

一、《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17]57号)明确要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持对象是贫困村贫困户。因资金有限,无法全面落实贫困户产业奖补政策。

二、经过中省市督促检查和审计,反馈不允许基层简单发钱发物。因此在2019年扶贫资金主要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发挥其带贫益贫作用。

三、县脱贫办将积极协调,进一步加大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统筹力度,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加大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确保村有主导产业,户有增收项目。

在此,十分感谢您对扶贫开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