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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建设村级养老机构的建议

题 目: 关于建设村级养老机构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8-05-14 类 别: 人大建议案
所属代表团: 双河代表团 领协代表: 胡广涛

 

近年来,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不断增加,也导致出现越来越多的“空巢老人”,年龄大,体弱多病,身边无人照顾,不仅增加子女负担,更成为了影响镇村发展的一个现实问题。因此,建议建设村级养老机构(交钱入住),让老人的衣食住行有所保障,也让子女放心。养老机构建成后,所需部分经费将纳入镇级财政预算,也可安排公益性岗位就业,增加贫困人口的就业渠道,实现脱贫目标。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签发日期: 2018-12-19

一、我县养老机构现状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我县2017年底60岁以上的老人已经达到了7.9万人,占总人口的15%左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

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在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下,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相结合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为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人员、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了良好的养老服务平台。截至目前,我共有养老床位3310张,其中政府投资建成运营的敬老院20个,拥有床位2260张;老年公寓1所,拥有床位300张;已经建成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7个,拥有床位70张,农村互助幸福院62个,拥有床位310张;医养中心2家,拥有床位370张。

二、我县农村养老体系建设规划

我省在《“十三五”全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中提出要加强农村养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利用闲置资源开发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开展自助式、互助式养老,提供临时短期托养、文化娱乐、助餐等服务。加快农村居家社区医养融合,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与农村互助幸福院开展医养融合服务。支持市、县两级建立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保障机制,提倡安排一定比例的农村集体经济、土地流转等收益用于解决本村老年人养老问题。根据“十三五”规划,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是当前解决农村养老的主要手段。我县自2014年以来,积极争取农村互助幸福院项目,目前已建成62所农村幸福院,拥有床位310张。今后我县将加大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建设力度,力争到2020年,农村互助幸福院覆盖80%的中心村。

你们提出建设村级养老机构,解决“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这个建议与我县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是一致的。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农村幸福院建设力度,规范运营管理,切实解决农村“空巢老人”留守老人的养老和日间照料问题。

                                                                                      旬阳县民政局

                                                                                      2018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