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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将甘溪、构元、段家河三镇集镇学校纳入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范围的建议

题 目: 关于将甘溪、构元、段家河三镇集镇学校纳入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范围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8-05-14 类 别: 人大建议案
所属代表团: 甘溪代表团 领协代表: 宋宗玉

 

为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激励教师扎根乡村学校,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充分任教,发挥补助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实现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根据中、省、市关于进一步落实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相关精神。旬阳教育局、旬阳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补助政策范围将城区及周边城关镇、白柳镇、甘溪镇、构元镇、吕河镇、段家河镇等6所镇政策所在集镇的学校除外。依据中、省、市相关精神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建议将甘溪镇、构元镇、段家河镇镇政府所在集镇学校纳入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范围,理由如下:

1、依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落实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陕教人【2014】73号),明确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发范围为43个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乡镇、村和教学点教师,不包括县城所在地学校教师。这三个乡镇学校不属于城区规范范围,长期享受的是农村教师待遇,且至今不通城市公交,大部分教师乘坐客车上下班,所有费用均为自付。

2、这三镇集镇所在学校,均属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师长期住校,广大教师为了学生,为了旬阳县教育事业,默默奉献,但却无法忽视早6点半到晚10点超长时间负荷工作造成的身体透支。此项补贴为党和国家对贫困地区教师的温暖工程、民生工程,如不能享受,严重影响了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签发日期: 2018-12-21

2014年底省教育厅、省财政厅(陕教人[2014]73号文件)启动实施我省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我县2015年启动实施。2017年11月,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陕教[2017]423号文件)提出,要进一步落实好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要扩大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2017年12月17日,旬阳县教体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旬教体发[2017]291号)对乡村教师补贴工作做了明确安排,明确了乡村教师补助范围和标准,义务教育阶段从2017年1月起实施,农村三所高中从2018年1月起实施,补助已落实随工资按月发放。

就我县教育发展总体来看,乡村寄宿制学校,基本上都是远离城区、交通不便,教师工作时间占线长,学生家庭教育薄弱,教师教育责任更大,工作繁杂辛苦;城区学校普遍班额大,随着家长对教育越来越重视,对教育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教师工作压力更大,工作负荷更重。而城区周边学校相对偏远学校交通更为便利,工作负荷较城区学校小。且在十三五规划中,我县将积极推进撤县设市工作,在县改市规划里城关镇、白柳镇、甘溪镇、构元镇、吕河镇、段家河镇划入市区范围,配套公共交通做有明确规划,交通将在现有基础上更为便利。因此,按照我县当前实际,乡村教师补助发放范围中,城区及周边城关镇、白柳镇、甘溪镇、构元镇、吕河镇、段家河镇等6所镇政府所在集镇的学校除外(包括金洞初中、草坪九年制、刘湾小学、河湾小学、吕河镇熬院完小)。对于您提出的建议,县教体局将持续向县委县政府呼应汇报,希望得到上级政府的同意。并积极争取扩大乡村教师补助覆盖范国,力争实现县域内教师生活补助全覆盖。同时,教师要尽职尽责干好本职工作,齐心协力,使我县教育工作排在全市前列,让政府更加关注教育发展,重视教师福利落实。

                                    旬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