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加大扶持农业产业各类经营主体力度,带动农业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的建议
题 目: | 关于加大扶持农业产业各类经营主体力度,带动农业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的建议 | ||
发布日期: | 2018-05-09 | 类 别: | 人大建议案 |
所属代表团: | 蜀河代表团 | 领协代表: | 黄明文 |
县委县政府向全县人民郑重承诺:统筹一切资源,调动各方力量,举全县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村变样,户脱贫”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县委县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文件支持农业产业和各类经营主体发展,目前我县大多数镇村面临的困难是农业产业基础薄弱,发展农业产业一般周期较长,见效慢,加之各类农业产业经营主体规模较小,实力不强,对农业产业的带动能力不够,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农业产业各类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农业园区、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的培育、扶持力度,因此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倾力扶持农业龙头主体发展。立足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引导龙头主体根据市场需求发展传统特色农业产业,从县级层面,统筹各类涉农项目资金,优先安排项目扶持龙头企业、各类园区建设产业基地,形成与农户的利益连接机制,实现龙头主体生产有原料,产品有市场,农民能增收的目标,扶持农业龙头主体不断发展壮大。
鼓励涉农经营主体创新发展。对涉农的各类经营主体的科技创新、新品种引进、良种繁育、培育、新技术推广、人才培训、品牌建设、转型升级等方面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给予奖励扶持。
帮助涉农经营主体解决缺乏资金问题。政府搭建平台,帮助市场有前景信用度较好的涉农经营主体做好融资对接工作,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运用财信担保、基金扶持、股权改造等政策措施,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问题;对规模较大带动力较强的经营主体涉农贷款资金争取项目贴息扶持;利用脱贫攻坚政策机遇,充分调动各类经营主体帮扶贫困户的积极性,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分配机制,发挥经营主体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作用。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 签发日期: | 2018-12-21 |
首先,非常感谢您长期关心关注县内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带头创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动投身产业脱贫主战场,积极为旬阳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您提出“我县农业产业基础弱、周期长、见效慢,龙头主体规模小、实力弱、融资难等实际困难和问题,建议加大对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扶持力度”,切中旬阳产业发展要害,站位高远、符合实际,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收到建议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安排县农林科技局专项承办,县农林局主要领导亲自上手,立即安排责任领导和产业脱贫办具体负责办理。
一、当前我县支持农业经营主体相关政策
1.产业扶贫新型经营主体奖补政策。2016年6月21日,县扶贫局、财政局、农林局联合出台了《旬阳县贫困村、贫困户产业精准扶贫奖补办法(试行)》(旬扶发「2016]21号)。办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对带动5户以上贫困户的家庭农场、能人大户,对其30万元以下的贷款,按照贷款额度7%的标准、给予一年期贴息奖补;带动20户以上贫困户的合作社、小微企业,对其10万元以下的贷款,按照贷款额度5%的标准、给予一年期贴息奖补;带动50户以上贫困户的龙头企业,对其100万元以下的贷款,按照贷款额度5%的标准、给予一年期贴息奖补;对贷款额度在1000万元以上、6000万元以下的扶贫龙头企业,积极申报中省给予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补助。”
2.油用牡丹、拐枣产业新型经营主体奖补政策。2017年8月24日,县委、县政府出台《旬阳县油用牡丹、拐枣产业基地建设奖补暂行办法》(旬办发〔2017〕48号)文件。办法第四条规定:(1)标准园奖补。对通过自有或流转土地新建油用牡丹(拐枣)园20亩以上,从建园的第二年起通过标准化栽培验收的,每亩每年奖补400元(拐枣100元),连续奖补3年。每个经营主体奖补总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拐枣不超过50万元)。(2)农民专业合作社奖补。对按照统一种植技术标准、统一夯实园管措施、统一产品销售模式,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种植1亩以上、一般农户每户种植3亩以上、建园规模达100亩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建园第三年通过验收的,按每亩500元给予一次性奖补。此项奖补不得与标准园奖补同时享受。(3)标准园基础设施配套。对创建规模达500亩以上的油用牡丹栽培标准园,优先给予产业水、路项目配套。
3.产业引导项目扶持新型经营主体。2017年省下达我县产业引导资金7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4月5日,县农林科技局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产业脱贫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旬农林科发〔2017〕60号),经镇村推荐,全县38家新型经营主体申报承担此项目。6月9日,县农林科技局印发《2017年农业产业脱贫引导资金实施方案》(旬农林科发〔2017〕98号),根据主体帮扶贫困户数量,给予10-30万元的引导资金支持,当年共帮带产业贫困户2195户。
4.现代农业园区奖补政策,对达到省、市、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标准的,县政府积极推荐上报争取,符合条件并命名的,分别给予5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补扶持。目前,全县已被命名为省级园区的新型经营主体共4家,市级园区25家,县级园区21家。
5.扶贫产业基金金融支持政策。对企业运行良好、帮贫带贫效果好的新型经营主体,推荐进入全省扶贫产业基金项目库,给予周期较长、利率较低的金融信贷支持。
6.科技创新驱动扶持政策。2016年8月22日,县政府下发《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旬政发〔2016〕22号),激励科技创新。文件规定:对取得国家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一次性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1000元,对于获得县科学技术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对取得省级科技成果认定的给予2万元奖励;对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得“陕西省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得“安康市绿色品牌产品”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商标所有人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得“陕西著名商标”的商标所有人给予3万元奖励。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1.倾力扶持农业龙头主体发展。围绕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县委、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出台了很多文件、政策,请您持续关注、大力宣传、积极争取。近期,省农业厅下达我县2018年产业帮扶资金500万元,县农林科技局已下发《申报指南》,正在组织申报、评估、考察、落实。
2.鼓励涉农经营主体创新发展。县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中扶持政策界定清晰,请您大力宣传、勇于创新,争当我县农业企业界创新排头兵和领头人。
3.帮助涉农经营主体解决缺乏资金问题。近期,省农业厅、省金控集团正在组织《2018年扶贫产业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我县已对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组织培训,争取更多企业进入全省扶贫基金项目库,着力解决资金紧缺、融资困难的问题。
通博游戏 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
- 上一篇:关于加强集镇公墓规划建设的建议[ 05-09 ]
- 下一篇:关于促进烤烟产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建议[ 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