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关于解决仁河口集镇防洪堤建设的建议(第233号)
题 目: | 关于解决仁河口集镇防洪堤建设的建议(第233号) | ||
发布日期: | 2017-12-05 | 类 别: | 人大建议案 |
所属代表团: | 仁河口代表团 | 领协代表: | 齐玉富 |
仁河口集镇位于旬河和达仁河交汇处,近年由于陕南避灾移民搬迁项目实施,集镇构架不断扩大,常住人口增多,为更好解决集镇安全度汛,需切实解决仁河口集镇防洪堤建设项目。该项目主要位于仁河口便民服务中心、中心学校处和仁河电站坝址至仁河口镇人民政府处以及桑场处,项目长度2.5公里,建议县水利局将仁河口集镇防洪堤建设项目列入实施项目。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 签发日期: | 2017-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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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3号
建议的复函
齐玉富代表:
首先感谢你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你提出的“关于规范县城各居住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物业管理是业主以管理规约为基础,自行管理或者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上世纪90年代末期物业服务业在我县逐步兴起,截至目前,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到15家,物业服务面积发展到160多万平方米。物业服务行业在创建卫生县城、园林县城、改善人居环境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物业服务业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在今后的物业管理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做好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部门、镇、社区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夯实工作责任,完善物业管理体制,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
二、分类推进物业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坚持“业主自治、专业服务、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分类推进实施物业管理。由属地镇政府负责筹备组建各居住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对具备条件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专业化物业服务,也可以由业主自行管理。对县城区无物业服务的小区进行摸底调查,征求业主意见,采取业主自愿的原则,对需要委托物业服务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专业化物业服务。对业主自愿采取自治管理的,坚持自主、自愿和互惠的原则,自行制定物业管理规约,由全体业主实行自治管理。
三、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物业服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按照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开展物业服务工作。二是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激励机制。建立物业企业动态考核制度,制定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动态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引导各小区业主委员会优先选择诚实信用、服务优良的企业。三是加强物业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对物业服务不规范、违法违规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整顿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四是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督促物业企业做好各项物业收费的公示公开,规范物业服务费、代收水电费、停车服务费等费用的收取工作,确保各项收费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联系单位及电话:县住建局 720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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