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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关于加大力度取缔平定河水源地畜牧养殖户的建议

题 目: 关于加大力度取缔平定河水源地畜牧养殖户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5-06-29 类 别: 人大建议案
所属代表团: 吕河代表团 领协代表: 孙志强

                                        关于加大力度取缔平定河水源地畜牧养殖户的建议

    吕河集镇供水水源取自于平定河水库,平定河水库位于坝河支流平定河中游周家阳坡村,主河道长13km,总库容214万m2,是一座小(I)型水库。2008年9月启动建设了吕河集镇供水工程,工程设计供水体系为重力式供水系统,以平定河水库为水源,将水引至旱坝川江店社区龙潭沟右侧净化厂,降水处理达标后,通过高位蓄水池,经布设的配水管道呈树枝状向供水区延伸。在县委实施三镇一体化大县城建设之后,吕河镇取井、江店、敖院三个社区成为县城南扩的主战场,吸引了大量的人流、物流资源,在整个吕河集镇新区,现有个体工商户540户.企业l6个,在校学生1299人,机关事业单位30个,流动人口1500余人。同时伴随陕南移民A区、B区建设和工业园区项目建设,预计未来三至五年集镇人口达至3万人,这些企业、住户的日常生产生话用水均来自平定河水库。但是平定河上游河道两侧分布着5个生猪养殖厂,这些养殖厂大都邻水而建,由于养殖规模较小,排污处理设施简陋,牲畜粪便主要以挖掘简陋的蓄粪池发酵后供周围群众作为农家肥使用为主,牲畜粪液通过土层,渗入河道,有几家养殖户甚至将蓄粪直接排入河道,直接导致水源地水质下降。为此特建议:
    一、对平定河水源地畜牧养殖业给予坚决取缔。对五家畜牧养殖场给予关停,严禁在公路主干线及平定河流域主河道l公里内兴办养殖场。
    二、对于关闭养殖户给予一定补助金,帮助其在中高山合理地方选址建厂,扩大规模经营。
    三、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对水源污染严重的企业、农户要加强执法力度,要依法治理,依法保护水源,将惩治、教育、治理并重,通过强有力的执法,关停一批重污染养殖企业,增强群众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和自觉性。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签发日期: 2015-07-21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共同生活环境的关心、关怀和关注,并对您作为人大代表,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善于调查研究、善于剖析原因、提出合理解决方案,表示由衷的敬佩。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取缔平定河水源地畜牧养殖户的建议”,从长远讲,符合“生态立县”战略,可以说高瞻远瞩,具有前瞻性,完全符合生态绿色可持续经济发展战略需要,也是汉江水源地保护的现实需要,法律法规也有明确规定,作为公民,我们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宣传环境保护知识,监督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共同构筑生态绿色屏障,保护水源,维护享有的绿色家园。对你所提建议,我们着重从下列方面予以解决和整改,希望能彻底改善吕河集镇周边水源环境面貌。
    一、生态立县,规划引领。
    流经我县的汉江、旬河位于丹江口上游是国家南水北调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生态保护区,为了确保一江清水送津京,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和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早在2006年就在旬阳举办了《汉江生态论坛》,提出了“生态立县”的战略,畜牧养殖业、为适应环境保护这一大趋势,从过去的百万头商品猪大县、下调到近年来的百万头以内,并依照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制定下发了《旬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旬政办发【2014】101号,明确畜禽养殖禁养区一律不在新建和扩建规模养殖场,现有养殖场通过排污防治治理仍达不到排放要求的,一律关停。依靠规划引领,鼓励畜牧养殖向畜禽非禁养区范围集中,以期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的双赢目标。
    二、以防污治污为重点,工程农艺双措并举。
    为了确保畜牧养殖不污染水源,不破坏环境,我县连续多年来,以沼气为纽带,大力推广畜、沼、园循环经济模式,就是养殖粪污经沼气厌氧发酵后,供农田使用,农业废弃物再为养殖提供饲料来源。整个系统不产生面源污染,不对环境造成损毁,全县修建沼气池3.8万口,发展循环经济示范户1.6万户左右。尤其是2011年以来,围绕汉水保护,以节能减排为中心,实施了养殖小区沼气配套工程,研究发明了养殖粪污封闭式处理系统,即养殖粪污干湿分离,干粪封闭干燥,粪污自动流入厌氧发酵池生产沼气,“三沼”农田综合利用。使养殖场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无害化排放、资源化利用。厌氧发酵后的沼液管道输送农田,不直接排放,不对环境造成任何损害。全县三年已累计推广130余幢,产生直接经济效益832万元,其生态环卫效果显著,曾获得生态环境部西北检测中心节能减排专家组的充分肯定,也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已在全市推广应用。
    三、项目扶助,多元投入
    畜牧养殖在我县是农民传统增收致富项目,而且是城乡居住菜篮子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县2014年底,畜牧产值已达6.92亿元,占全年农业产值22.59亿元的30.6%,已和劳务经济,特色种植一起构成我县农村经济的三驾马车。如何在有效保护环境中推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我们在推进科学布局的基础上,着力争取国家水资源保护区项目的投资扶持,尤其是养殖污染治理方面的投资。“十二五”以来,仅循环农业和养殖小区沼气配套工程,就争取国家扶持3000余万元,带动农户和养殖业主投入污染治理资金5600余万元。您调研的平定河水源地畜牧养殖户二佛寺村二组周如利、三组王明登,周家阳坡二组周诗科、何兆明,瓦房坡村五组何开亮,除周如利现存栏生猪380头外,另四家现总存栏也就只有57头猪。正如您调研的那样,因规模不够国家投资的项目要求,暂未能申报上扶持项目。仅周诗科自主投资修有沼气池外,其余都是简陋蓄粪池发酵后供周围农田使用,干粪尚可收集外运,粪污随雨水泾流直排,明显存在污染水源,污染环境的潜在危险,这些养殖户都已经列入全县集中整治范围。
    四、分户治理,跟踪问效
    对于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能源环保站负责人牵头的工作组,深入实际,逐户进行了调查摸底,分户制定了治理实施方案。但目前受强行关闭补偿机制不完善和法律施行宣传过度期的双重制约,我们力所能及能够做好。一是依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要求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规定,进行宣传教育,劝其迁转,对规定置若罔闻,造成水源污染事件的依照环保法规依法关停。二是对确有养殖意愿又可以经治理达到环保要求的户,要根据污染防治的需要,动员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实现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和循环利用,达到废弃物零排放。我们也将积极为其争取项目扶持,并优先给予最大限度的技术支撑。三是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必需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根据分户治理实施方案,我们已明确包连包建责任人,跟踪抓好监督检查,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完成规划治理目标任务。
    最后,欢迎您继续关注、监督治理成效,也欢迎您对我们工作提出批评指正,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天蓝、山绿、水清的美丽家园建设做出各自应有的贡献。

                                          旬阳县农业局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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